第一章(2)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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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什麼事。
“杜佛尼先生,那麼你有沒有進昆丁的屋子,把他們兩人給殺了?”他的律師吼道。
“沒有,我沒有。”安迪回答。他說,到了午夜,他逐漸清醒過來,同時宿醉的感覺開始讓他不舒服。於是他決定回家,睡一覺後,第二天再像個大人般好好冷靜地想一想,“當我開車回家時,我開始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就讓她去雷諾辦離婚吧。”
“多謝,杜佛尼先生。”
檢察官從椅子上跳起來發言。
“你用了最快的離婚方式,不是嗎?直接用一把包著布的點三八左輪手槍解決她,對不對?”
“先生,不對,我沒有。”安迪冷靜地說。
“然後你又殺了她的情夫。”
“不是這樣,先生。”
“你是說,你先射殺了昆丁?”
“我是說我誰都沒殺,我喝了兩夸脫的啤酒,還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隨便多少根的煙吧,然後便開車回家,上床睡覺。”
“你告訴陪審團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間,你曾經想自殺。”
“是的,先生。”
“因此去買了一把左輪槍?”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殺的人,如果我這麼說,會冒犯你嗎?”
“不會,”安迪說,“不過你看起來也不像特別敏感的那種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殺,大概也不會找你談我心裡的苦悶。”
庭上一陣竊笑,但他這番話並不能贏得陪審團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帶著你的點三八口徑手槍嗎?”
“沒有,我已經說過了——”
“哦!對了!”檢察官諷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進河裡了,是嗎?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進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謀殺案發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嗎?”
“這無所謂巧不巧合,是事實罷了。”
“我相信你已經聽過明徹警官的證詞了吧?”明徹帶人去搜尋龐德路橋一帶的水域,安迪說他把槍從那兒扔到河裡,但警方沒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聽到了。”
“那麼你聽到他告訴法庭,他們雖然找了三天,還是沒找到槍。你這麼說,不是太取巧了嗎?”
“不管巧不巧,他們沒找到槍是事實,”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