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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當天事情的經過。至於因此給國家機關造成麻煩,我很抱歉並願意接受相應處罰!”
“你!”
這是接受處罰的事嗎?公訴人差點一口血噴了出來。
自己這邊辛辛苦苦,將案子當做重大犯罪來處理,可當事人卻說這只是小情侶之間的打鬧!
合著當自己是小丑是吧?
心中雖然氣惱,可這公訴人還是有一定功底和反應能力的,更或者揹負著任務。
所以在深吸一口氣後,公訴人轉身看向法官,說道:“受害人出現前後言行不一的情況,這種案例屢見不鮮。我有理由相信,在案發後受害人受到了威脅或者利誘,我建議法庭針對此事進行調查!我們不能冤枉好人,但是也不能放過壞人,法律並不因為受害人的原諒,就抹殺犯罪的事實!我要求法庭尊重法律,尊重事實,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法官沉默了,似乎是忘記了自己的職責,並沒有及時做出反應。
而寧茹卻冷笑說道:“我尊重公訴人的職責,但是你這種無端誣陷,近似於陷害的行為我不接受。你知道我的身份嗎?如果我是誰,這都沒有調查清楚,你憑什麼做公訴人?如果你知道我的身份,那你認為那個時候身無分文,無權無勢的張默,憑什麼對我進行威脅和利誘?”
說完不等公訴人應對,寧茹又看向法官,說道:“法官,我要求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