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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日子過得規律,東谷縣的人,卻有點不習慣。
言大怎麼不整天在街上晃盪了?他們甚至都不知道言大去了哪裡!
難道真像賭場的人說的,言大為了衛家少爺,決定不當打手好好過日子了?
言景則可不知道東谷縣的人,竟然開始“想念”自己了。
他抄的書越來越多,就覺得原本在他面前的,朦朧的世界突然變得清晰了。
之前他只有原主的記憶,對這個世界並不瞭解,但現在,他懂的東西越來越多。
他還發現,讀書百遍其義自見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他除了抄書以外,還看各種書,話本、遊記等等,什麼都看,看多了,有些書的意思,自然而然就懂了。
更別說,還有衛凌修給他講解了。
言景則越學越想學,他對學習充滿了興趣,抄書的速度也越來越快,白天工作五個時辰,能每天穩定抄寫兩萬字。
他甚至還開發出了自己的另一項本事。
他可以模仿別人的字。
他的字,是模仿衛凌修的寫的,一開始他只會寫這樣的字,但寫著寫著寫多了,他的字就慢慢變了,再後來他在書店裡看到幾本拓印的字帖……
言景則在很短的時間裡學會了掌櫃的說很難的字。
掌櫃的:“……”
言景則這字,都能寫了字帖讓人去臨摹了!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妖孽的人!
當言景則把時下最流行的字寫得堪稱完美之後,就用這筆字,抄了一本《三字經》。
這是他最熟的一本書,剛開始用新的字型寫字,他下意識地就寫了這本書。
寫完之後,言景則又自己把書裝訂起來。
一開始這活兒是讓別人去做的,後來他覺得麻煩,就自己學了,每次抄好兩千字,他就會起來走走,還會順便把抄好的書裝訂好。
因為他抄書從不出錯,到後來,掌櫃的甚至都不檢查了,他抄好了就直接拿去賣。
畢竟一個個字檢查過去,也挺麻煩的。
這會兒,掌櫃的來了一趟,就順便把言景則剛抄好的書拿走了,還有點疑惑:“怎麼又抄《三字經》了?”
這書雖然好賣,但賣不上價格!有些書一本就要一二兩銀子,這書只賣三百文。
而且言景則之前抄過很多本,最近都不抄這書了。
“練手。”言景則道,繼續抄書。
掌櫃的也不打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