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第3/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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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總是將目標指向作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從來不碰單獨的墳墓。
幾乎所有的罪行發生在冬天,那時地面太硬挖不動,屍體得以儲存起來,直到濃霜滲入地下。一旦罪犯進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機和電鑽來開啟棺材。他有條不紊地將屍體下葬時穿戴的珠寶首飾摘下來,他用鉗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這些行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讓人理解。然而,盜竊只是這個傢伙的初步行動。他將死者的眼睛挖出來,扯掉耳朵,割斷喉嚨。1989年2月,人們發現切爾頓紀念公墓的兩具屍體沒了鼻子——顯然他是用錘子和鑿子將它們鑿掉的。發現那事的警察告訴布蘭頓:“那樣做很容易——那裡像個冷藏櫃,它們也許像冰棒似地被折斷了。真正的問題是那傢伙得到兩個凍鼻子後用來做什麼呢?把它們放在鑰匙鏈上?也許把它們混在烤乾酪辣味玉米片裡,然後嚓的一聲放進微波爐?做什麼呢?”
人們發現幾乎所有的遭受褻瀆的屍體都缺了手腳,有的還沒了胳膊大腿。在好幾起案件中,這個罪犯還拿走了屍體的頭和性器官。法醫的證據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乾的,較精細的活用的是各種解剖刀。他也算不錯,是個“有才華的業餘專家”。康伯蘭縣的一個警官助手告訴布蘭頓:“我不會想讓他取走我的膽囊的,但是我想讓人從我的胳膊上去掉一個痣,我會信任他的,他是個有天分的外行。”
有幾個案件中,他開啟了屍體的肚子或頭顱,將之灌滿動物的糞便。
警察較頻繁地發現性汙辱的案件。關於偷竊金牙、珠寶、四肢這些,他和別的罪犯沒有什麼不同。可是說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做愛,很難再贊他有紳士之道了。
這對我來說也許是極幸運之事。
我從湖邊別墅逃離後的大約一個月裡,鄉村警察署處理事情的情況,我得悉了許多。可是,和我在上個星期獲悉的情況相比,那不算麼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驚的是,小鎮的警察們竟如此謹慎、圓滑。我想,當你對這一地區的每一個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許多人有親戚關係,那麼,謹慎行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們處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這種奇怪、複雜的謹慎行為的一個例子,而處理於伯特是另一種方式。記住,調查持續了七年時間,在案件結束前,許多人參與此事——兩個州警察部門,四個縣的長官,三十一個助手。
天知道還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們開啟的卷宗前頁。到了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