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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霽淵慢慢悠悠地從床上坐起來,抓著鄭時朗的手腕,把茶一飲而盡。迷離的眼神在某次眨眼後突然有了光澤:“現在呢,我演得像不像?”
鄭時朗掙掙手腕,沒想到秦霽淵抓得這麼緊:“像又如何。這最多隻能證明你有成為一名優秀演員的潛質,依然沒辦法證明你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特務。”
秦霽淵:“我喝了酒。”
“嗯,聞得出來。”
“我有充分的理由耍酒瘋。你誇我一句就那麼難嗎?”秦霽淵蹭了蹭鄭時朗。撒嬌賣萌耍無賴,無所不用其極。
鄭時朗臉上還是沒什麼表情:“你沒醉。如果沒有工作好彙報,我就先走了。以後非必要不需要聯絡太多,免得惹人生疑。”
“我有,怎麼沒有?”秦霽淵用力一拉,鄭時朗就被拽到了床上。他伸手把鄭時朗的頭壓得更靠近自己一些,“你聞聞,我多努力地完成組織給我的任務啊。社交也很累的好不好。”
鄭時朗快被這個味道燻吐了,手撐著床借力坐起來:“好吧,我承認,秦少爺的忍耐力和酒量不錯。”
“你不要問問我身上的香水味是誰的嗎?你就完全不在意嗎?”
那也的確不大在意。
鄭時朗抖了抖被子,給秦霽淵蓋上,掖好被角。又倒了幾杯茶放在床頭:“是誰的?”
“是王市長家的千金。味道很衝吧,我也覺得。王市長最近在給他家千金找女婿,見了我拉著我喝了好多。本來想找藉口推辭的,可是想想又覺得,或許他以後對我們有用呢,就陪他喝了一些。王小姐可能覺得我對她有意思,坐得離我越來越近,在她靠上來之前,我成功跑掉了。社交也太累了,還差點成了別人家的女婿……我才不娶王小姐呢,這香水噴得,多俗氣。好了好了你快走吧,不要沾了一身俗氣回家。”
剛才死乞白賴不讓他走,現在倒知道說什麼不要沾了俗氣回家。秦少爺翻臉比翻書都快,鄭時朗無可奈何:“這是俗氣,那你喜歡什麼樣的?”
“我喜歡書香,那種滿身書生氣的最合我的心意了。像你這種人呢,就要小心一點。”
“附庸風雅。”
秦霽淵扯扯鄭時朗的衣角:“那你坐過來點,讓我附庸附庸。時朗,你說要是有一天,組織為了一些行動讓你娶王小姐這樣的人,你會不會娶她啊?”
在屋子裡聞久了,嗅覺都有些失靈。鬼使神差間居然真的往秦霽淵的方向坐過去了一點:“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