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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時候,老馮來曼開車路過廣場,他向寶琪借走1號,開車帶他往郊外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城市的痕跡消失,周圍只有鋪滿草地的山丘以及一座紅顏色的房子。
他們把車停在山底下,老馮來曼點了一根菸,“士兵們和我說了。”他盯著不遠處的房子,“你沒辦法適應法令部的工作。”
1號立刻緊張起來,他抓緊自己的袖子,突然發現寶琪不在這裡。
“我很喜歡。”他急切地說。
“唔。”馮來曼把菸圈吐在後視鏡上,他的情緒有點低落,“t你想清楚就行。我們總是要知道人是為什麼而活著,然後去選擇生存的路徑與方法。你可以計劃一切事情,然後放手去做,看命運怎麼把你打得痛哭流涕。”
“你又為什麼活著?”1號問他。
“我嗎?”馮來曼嘆氣,白色的煙霧從他嘴巴里又湧出一大股,無處可逃的氣味在車子裡亂竄,讓1號連連咳嗽。
老兵說:“我都老了,還能為什麼活著?有時候去教堂看看西門,或者去我妹妹的墓碑那邊走一走。我記得以前我的家族很繁盛,同輩的堂兄弟姐妹加在一起有三十五個。十六個為領袖盡忠了,三個跟著反對派跑了,五個生病或者什麼死了,一個去了監獄,六個去當僧侶。。。。。。最後老老實實安定下來的只有我的妹妹。她生了五個孩子,前幾年老死了。”
“所以,他們和你說過不是嗎?我討厭下城區,那就是一塊泥巴地,只要能生,總有小孩活下來。至於活成什麼樣子——即使是上帝都不知道。”
“‘為領袖盡忠’。。。。。。是死了的意思嗎?”
“是啊,五十年前,城鎮亂的要命。反對派的頭子——奧瑪——這個混蛋的臉我做夢都不會忘記,他帶著一群人佔領半個下城區。他們搶劫平民、屠殺幼兒、強姦婦女。。。。。。”馮來曼的聲音模模糊糊,“領袖派了軍隊,全城都在招兵,我跟另外十六個就是那會參軍的。”
“然後我們把車子開進小巷,看見人就殺。那些反對派會裝成平民。火藥的聲音會在你能夠想象的、不能想象的任何地方響起,我的堂哥突然就死了,臉著地。然後我也就放下木倉,想把他拖回去。長官以為我是逃兵,又拿木倉指著我讓我進巷子。”
“我的嘴巴很乾,喉嚨發不出任何聲音。有些屋子塌了,有的門敞開。周圍一切破破爛爛的,但是它們和平時也沒有什麼區別。”士兵說,“最可怕的是,戰爭沒有給它帶來任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