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版前言 (第2/4頁)
斯蒂芬·金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群中的知名度遠不及《看臺》。有幾次,在我的朗誦會上,我讓在場那些讀過我小說的讀者舉手。既然他們都已經花心思來到了現場——有些人甚至為此還多了個麻煩要僱人看孩子,或是要面臨額外的汽油開支,因為他們得從老遠的地方趕過來——看到大多數人舉手,我並沒有感到意外。然後,我會讓讀過一本或幾本“黑暗塔”系列的讀者繼續舉著手。這時,無一例外地,至少半數舉著的手縮了回去。結論十分清楚:儘管我在一九七〇年到二〇〇三年這三十三年間揮霍了大量時間來寫這個故事,但相對來說讀者人數卻要少得多。然而那些讀過“黑暗塔”系列的人對故事充滿了激情,我自己也可以稱得上是有創作激情了——至少,我不能看著羅蘭灰溜溜地被遺棄在由那些未完成的角色組成的落寞之家裡(想想喬叟筆下那些去坎特伯雷的朝聖者,或是查爾斯·狄更斯未成之遺音《艾德溫·德魯德之謎》裡的人物)。
我想我總是以為(也許這是在潛意識中,因為我不記得自己曾有意地那麼想過)我有時間來完成“黑暗塔”系列,也許上帝在指定的時辰會給我發一封唱著歌的電報:“嘀嘀嗒,嘀嘀咚/回去寫作,斯蒂芬,/完成黑暗塔。”從某種形式上看,這樣的事的確發生了,儘管來的並不是一封唱著歌的電報,是和一輛普利矛斯捷龍廂式旅行車的親密接觸讓我繼續了“黑暗塔”的征途。如果撞到我的車略微再大些,或者撞的角度再準些,事情就不一樣了,你會看到“憑弔者請勿送花,金家感謝你們的心意。”而羅蘭的征程將永遠走不完,至少我是愛莫能助了。
不管怎樣,二〇〇一年時——我又重新找回了自我——我決定是時候該完成羅蘭的故事了。我將所有事都推到一邊,開始寫最後三本。一如往常,我這麼寫作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讀者的要求,但更多的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願望。
儘管在二〇〇三年冬我寫這篇前言時,最後兩本書尚需修改,但小說在二〇〇二年夏天已經全部完成了。在第五本(《卡拉之狼》)和第六本(《蘇珊娜之歌》)的編輯工作間隙,我決定應該從頭開始對整個“黑暗塔”系列進行整體上的修改。原因何在?正因為這七本書講述的並不是獨立的故事,它們都只是題為“黑暗塔”的長篇小說的一部分,而開頭和結尾步調已經不一致了。
這些年來,我對作品修訂的方法基本沒變。我知道有些作家會很悠閒地來修改作品,但是我對舊作的攻擊方法一向是一頭扎進去,改得越快越好,透過不間歇的使用,讓我敘述的刀鋒儘量保持鋒利;而且要不時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