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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到洪述祖3月13日“燬宋酬勳位”來電後,應夔丞於當日覆信中又寫了如下一段話:
裁呈《時報》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囑令登轉之記載,並《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讀之即知其近來之勢力及趨向所在矣。近住在同孚路黃克強家,又為克強介紹,將私存公債六十萬,由夔為之轉抵義豐銀行,計五十萬元(外有各種股票,時值四十餘萬),為遯初之運動費,並不問其出入。夔處攤到十萬,昨被撥去二萬,專任蘇浙兩部暨運動徐皖軍隊之需。夔因勢利用,欲操故縱,不得不勉為陽許。可直陳於內,以免受讒。[210]
這是該信第二項內容。應夔丞之所以忽然開始關注並向洪述祖報告宋教仁動向,正是因為洪述祖在3月6日來函中要應夔丞注意,宋“或有激烈之舉,方可乘機下手”,以及3月13日洪述祖來電要應夔丞“相度機宜,妥籌辦理”。信中所言黃、宋“運動徐皖軍隊”,是否為實情不得而知,不過,宋教仁曾於3月15日在《民立報》發文批駁“匿名氏”之攻擊,其中有言道:“近日以來,造謠生事,捏詞誣人,使民心惶惑,國事敗壞,實為不鮮。如謂黃、宋運動黎元洪為正式總統,贛、皖、閩、粵聯絡獨立等之謠皆是。”[211]宋教仁的批駁當然也不一定完全屬實,比如,他否認曾運動黎元洪為正式總統,但諸多跡象表明,運動黎元洪確有其事,前已述及。而“運動徐皖軍隊”則未發現有相關記述,因此不能排除這是應夔丞為堅洪述祖殺宋之心而故為危詞,因該資訊不早不晚,恰在洪述祖指示其“燬宋酬勳位”之後才報告,不能不令人懷疑。“超然百姓姚之鶴”有段話講得極有道理,他說:
洪若不矯稱政府之命,不足以驅使應;應不鋪張國民黨危亂之狀況,不足以動洪。洪所矯稱之不足信,等於應所鋪張之不足信。如以“燬宋授〔酬〕勳”為實有其事,則十萬元運動軍隊復扣去二萬餘者,亦實有其事耶?吾人當知宋案奇變,悉由洪、應二人交構而成,罪證中所說南方事為應所鋪張,所說政府事為洪所矯造,則無數之疑團,可以豁然而解。[212]
在3月13日函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應夔丞對宋教仁到處發表演說的留意和報告。函中提到了“裁呈《時報》三月十一日、十三日囑令登轉之記載,並《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經查,《時報》3月11日登有“孤憤”所撰社論一篇,題為《互相諉過之大文章》,內論宋教仁與某當局者之辯難;[213]3月13日則於“來稿”欄登有匿名氏所撰《駁宋鈍初演說詞》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