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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15日續載)。至於“《民立》實記遯初在寧之說詞”,則指《民立報》3月11日所登《苦口婆心醫國手》(小標題《城頭頑石也點頭》),主要是記錄3月9日宋教仁在國民黨寧支部歡迎大會上的演說。[214]宋教仁在演說中批評現政府內政、外交之失策,稱之為“不如民意之政府,退步之政府”;主張組織完全政黨內閣,中央、地方行政分權;並批評“維持現狀”之政見“可謂糊塗不通已極”,“力促政府改良進步,方為正當之政見”。[215]應夔丞將以上幾篇有關宋教仁的文字“裁呈”洪述祖,說明他接到洪述祖3月6日“乘機下手”函及3月13日“燬宋酬勳位”電後,立刻開始了對宋教仁動向的密切關注。不過,對於應夔丞信中所謂“囑令登轉”云云,《時報》在宋案證據公佈後曾致函國民黨機關報《民立報》予以否認,稱該報“所登來稿,確係〈在〉自北京報剪下,並非應夔丞囑登”。[216]該報還向各報發出啟事,專門予以澄清,謂:
此件(即應夔丞3月13日致洪述祖信——引者)連及本報本無關係,唯有“囑令”二字實甚駭異。本館十三、十五日駁論,由北京《京津時報》上剪下載錄者,先數日已有“北京專電”原件可證,何雲“囑令”?且下所謂“登登輪”者,更不知何解。此事與事實不符,特此申明。時報館啟。[217]
時報館這份啟事有三點需要說明。(1)啟事並未提3月11日《互相諉過之大文章》是否為應夔丞“囑令登轉”,這是因為該篇文字為“社論”,既是“社論”,自然出自該社,由應夔丞“囑令登轉”的可能性不大。(2)“先數日已有‘北京專電’原件可證”,是指《時報》曾於3月9日根據3月8日午刻“北京專電”刊登過一篇關於“當局中人某著論駁宋教仁在滬國民黨歡迎會中之演說”的長電,因此才又在3月13日、15日連載由《京津時報》剪下的《駁宋遯初演說詞》全文,並非應夔丞“囑令登轉”。(3)《時報》最初所看到的宋案證據,是由《民權報》抄送上海各報的,有不少抄錯的地方,“登轉”二字就被抄成了“登登輪”,因此啟事中有“囑令”二字下“所謂‘登登輪’者,更不知何解”之語。《時報》的啟事提醒我們,在應夔丞發給洪述祖的函電中,有些內容純屬虛構,就如同洪述祖在函電中經常誆騙應夔丞一樣。
上面提到的3月9日《時報》所登“北京專電”,從事後來看,很可能與宋教仁被刺有一定關聯,全電內容如下:
此間有當局中人某著論駁宋教仁在滬國民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