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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石刻,上面是關於租借商王土地的契約相關,總計四十餘條目;雙方約定了租賃的範圍、種植的作物型別,繳納的租賃費用和導致土地荒蕪的累進罰金。
甚至雙方還約束了滯納金,也就是第一年不足以交上租金的情況,可以延後一年,並增繳納大約10%(一成)的滯納金。
除此之外,上面還規定了如果租用商王的牛,使用禁苑的木材,還有使用摘星樓的費用,由此解決了兩個歷史界的疑難問題,第一個是摘星樓到底是做是什麼的,目前來看,應該是農業天文臺,當然也可能兼具祭祀作用。
第二個問題,就是商代的契約範本,商人崇尚貿易,常以木契為約,但是由於木契易於腐壞,至今為找到商代木契文物,而這座石碑很好的解答了這個問題,讓我們可以一睹商代的契約文字是何種模樣。
目前學界認為,這可能是最早的契約精神或者說最早的成文契約,相當的完善和詳細,即便是放在現代,也可以作為土地租賃的大致範本使用。
可惜,不知道由於什麼原因,並未流傳下來,和後面朝代使用的地契完全不同。
第一百五十七章
禁苑,王室的奴隸們正在排隊驗收收穫的糧食,利用金光鏡生產的生長週期短的作物,主要是黍為主,而在田邊則栽種了不少的莧菜和薺菜這兩種主要的野菜作物。
黍是此時主要的生產作物,也被稱之為“黍稷”,它的優點很多,比如說脂肪含量超高,生長週期短等等,當然,還有一個至關重要的優勢,那就是相比其他作物來說要好吃。
商代顯然是沒有精細加工糧食的工具或者說這個必要性的,也就是子受敢把糙米加工為精白米給自己煮一碗白米飯,所以,哪怕是相對好吃一點的稻米,也是相當的刺激。
至於說蒸熟的原粒大麥這種東西,也就是麥飯這種東西嘛,差不多和拿刀拉喉嚨差不多的感覺,然而,就是這麼糟糕的食物,哪怕是貴為商王也不得不經常吃,因為不吃就沒得吃了。
想要把大麥加工為麵粉再做成麵餅,然後變成類似千層餅一樣的東西,中間澆灌肉醬,確實是天子才有資格吃的食物,還得是國宴上才能拿出來吃一吃。
這裡面最貴的是什麼?不是中間的肉醬,而是餅皮,加工為粗麵粉以此時的工具來說,起碼損耗15%左右,然後粗麵粉篩成精細麵粉,損耗超過50%,並且還要消耗一塊昂貴的細麻布。
最後,和麵的時候,為了讓餅皮軟薄入口,會加蜂蜜和雞蛋,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