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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齊眉毛,叫做“兩髦”。所以兒童又叫“童髦”。或者把“兩髦”總束起來,紮在頭上,一邊一束。這兩束頭髮,男孩的狀如獸角,叫做“總角”;女孩的狀如樹椏,叫做“丫頭”。所以孩童時代又叫“總角之時”,年幼或地位低的女孩又叫“丫頭”。
男孩長到二十歲二十歲左右,女孩長到十五歲,就要舉行“冠禮”和“笄禮”。所謂“冠”,就是把頭髮盤到頭頂上,先從根部束住,盤成髻然後加冠以固定。“笄”則是不用冠,只用“笄”或“簪”固定。冠笄之前,要先用“筮法”來決定日期和加冠加笄的來賓,叫“筮日”和“筮賓”。這日期,便有似於西方之“受禮日”;這來賓,則有似於西方之“教父”。屆時,來賓就在一定的禮儀程式中把規定的服飾授予該青年,併為他們取一個“字”。賓取之字與父命之名,一般都有一定的聯絡,其意義或相同,或相反,或相關。如顏回字子淵,取“淵乃回水”之義;又如曾點字皙,取“點乃小黑”而“皙乃色白”之義;再如蘇軾字子瞻,蘇轍字子由,蓋因軾是車前橫木,瞻是憑軾觀看,而“轍由軌出”。這兩個人的名和字,倒與他們的性格相符:蘇軾做人行事較為前瞻,蘇轍則循規蹈矩得多。
有了字,也就有了尊稱。直到民國時期,中國人如要表示尊敬或客氣,都要稱對方的字,有如俄國人之稱“父名”彼得洛維奇之類。卑者對尊者說話,只能稱字。尊者對卑者說話,則直呼其名。但是,無論尊卑,自稱都不能稱字。子路固然只能說“由也為之”,便是孔子,也只能說“丘也聞之”。如果自己稱字,便是失禮,也是大笑話。
一個未成年的小孩子,當然是無須尊稱的,故兒童無字。加冠加笄之後,有了字,也就意味著“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