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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亂叫呀!”看樣子,這是一位青年獵人和一位懷春村姑的戀愛故事。青年獵人在山野裡打死了一隻獐子,當他用白茅將獵物包好時,卻一眼看見了天真美麗的姑娘,於是立即向她求愛。姑娘也許在一旁已看了許久,早為獵人的英武所吸引,所以立即欣然允許,只是希望他動作溫柔一點,也不要惹得黃狗亂叫,驚動他人。說完這些話以後,這對一見鍾情的戀人大約就走進密林深處,去共享男歡女愛的快樂了。
然而,好景不長,這種每當早春二月,或陽春三月,少男少女們便可自由戀愛、自主擇偶的好事,很快便成了歷史。以後,男女青年們便只能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提線木偶一樣去完成雙方家族所賦予的“歷史使命”。而且,正如本書第三章所言,男女青年還必須被嚴格地隔離開來,不得隨便交往。尤其是女孩子,那種“與世隔絕”和“不見天日”,就像被隔離看護的麻風病人。
這種被標榜為“門風謹嚴”的“養在深閨人未識”,其實是十分不人道和不利於身心健康的。它甚至只能造成一種在一般人看來不可思議的事,那就是賈府那位老祖宗說的:“只見了一個清俊男人,不管是親是友,想起他的‘終身大事’來,父母也忘了,書也忘了,鬼不成鬼,賊不成賊。”前已說過,這種事情,在賈老太太看來,是既不像話,又不可能的。像不像話我們姑且不論,可不可能卻值得商榷。事實上,只要是正常發育的少女,一到青春期,便會春情萌動,很自然地產生與異性交往的願望。這時,情竇初開的少女,極易為“吉士”所“誘之”。中國封建禮教正是看到了這一點,才要“設男女之大防”,尤其是要把少女們深藏於閨中,以為只要這樣一來,她們便“眼不見,心不煩”了。
其實,禮教的設計者恰恰忘了一條“祖訓”,即“湮不如導”。春情的萌動就像洪水一樣,堵是堵不住的,只能進行科學的疏導。把少男少女們像隔離犯人一樣硬隔開來,其結果,恐怕不是“眼不見,心不煩”,而是“眼不見,心更煩”。中國古代許多愛情傳奇,都描寫了少女們的“傷春之病”,而且都寫得相當準確和生動。從這些描寫看,“傷春病”的症狀主要有:厭食、失眠、情懶、傷感、喜怒無常、神情恍惚、坐臥不安、對景生情,看見花開花落便莫名其妙掉眼淚等。這可能是當時相當普遍的一種心理變態現象,否則作家們不可能描寫得那麼生動準確,而諸如“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樂事誰家院”之類的詩句,也不會引起那樣普遍而強烈的共鳴。比如,與湯顯祖同時的一位婁江女子俞二孃,在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