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松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單,床單上畫著騎士的徽章,這樣就能在戰場上告訴敵人,我是哪位騎士,這是我的名字,我的徽章印在這上面。
騎士時代的戰爭,每個騎士的馬上都要弄一張床單,上面印的內容很清楚,這是我,我來了,對方的騎士也一樣,騎著馬掛張床單。說是床單,其實裡邊是有護甲的,這個就不多說了。其實那時候打仗根本打不死幾個人,因為大家都秉承著騎士精神,你投降了,或是失去知覺了,我就不能殺你了。當然還有經濟原因,騎士最重要的收入是我把敵人逮著了,他家裡人會來贖,最低階的騎士也要用一匹馬或一套鎧甲來贖,騎士是很貴的。
很多人當了一輩子侍從也沒當成騎士,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沒錢,因為我當侍從,騎士給我馬,騎士給我甲,我跟著騎士上戰場就可以了,而如果我被晉升為騎士——當然晉升為騎士還有一整套的規則,但最大的前提是得有自己的馬,有自己的一套盔甲,否則就當不了騎士。
而且在騎士時代打仗,戰場上還專門有仲裁員,這仲裁員是幹嗎的呢?他們專門負責稽核騎士的徽章。騎士們的徽章特別像咱們現在所謂的專利,舉個例子,如果一個騎士被伯爵冊封了,他從此不再是侍從了,不再是附屬品了,而是一名正式的光榮的騎士了,那麼他就得給自己設計一個徽章,拿到商標局去註冊。商標局核查一下騎士的冊封檔案,準確無誤,您確實是一名騎士,但是對不起,您的徽章重複了,已經有人用過這個徽章了,麻煩您改一改設計方案吧。這就跟咱們今天的工商局特別像,咱們設計了一個商標,首先得拿到工商局去稽核一下。所以當時專門有這麼一個仲裁機構,機構裡有厚厚的一大本徽章圖譜,上面畫著所有騎士的徽章。
兩邊的騎士打仗的時候,也專門有一個督戰官,拿著厚厚的徽章圖譜,一邊看兩邊騎士打仗,一邊在那兒登記,這個騎士戰死了,就把徽章勾掉,因為騎士是不能世襲的,到現在為止,晉封騎士,尊稱都是“sir+綽號”。
在這兒跟大家多說一句,大家經常稱呼別人叫sir什麼什麼,披頭士也被當過sir,曼聯隊的主教練弗格森也當過sir,李嘉誠也是sir,因為騎士不能世襲,所以sir後面是不能跟你的姓的,因為跟你的姓,就代表你兒子也可以叫sir了,所以sir只能跟騎士的綽號和花名,而不跟姓氏,sir其實就是騎士的意思,還有極少數的sir不是被封為騎士,而是被封為從男爵[3] ,但因為數量實在太少了,所以我們就不特別講了,總之一直到今天,絕大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