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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走馬觀花,聊聊體育和娛樂明星等好玩的事之外,我一直都希望能跟大家討論一點制度層面的問題。所以這次談到得州,我就來重點探討一下死刑的問題。
在得州被執行死刑的犯人數量佔據全美國的百分之三十到四十,而且一直遙遙領先,原因是什麼?得州民風彪悍當然是一個原因,但西部其他州,比如新墨西哥州、亞利桑那州、猶他州,它們的民風也強悍,為什麼偏偏就得州處決這麼多犯人呢?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得州有一個非常獨特的體制,就是民選法官。大家知道美國的九大法官都是由總統任命的,不是民選的,美國幾乎所有州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州下面的法官、縣法官等,都是任命的,只有得州的法官是民選出來的。大家可能覺得一人一票選出來的肯定就是好的吧,其實不一定。
這民選法官出現了一個很大的問題,他必須完全忠於人民,但法官是幹什麼的?他首先要忠於法律,忠於人民是總統的職責,不是法官該乾的事,法官屬於司法部門,他該乾的事是忠於立法機構制定的法律。
而人民經常會衝動,人民經常喊打喊殺,人民群眾經常是不理智的,遇到強姦犯,人民覺得該殺,遇到通姦犯,人民也覺得該殺,人民最愛的法官就是包青天,人民一喊殺,包青天就拿大鍘刀鍘人,所以民選的法官只能當包青天,因為只有這樣人民才會再選你,你才能連任。
拿包青天怒斬陳世美為例。宋朝的法律規定,男的通姦不犯法,女的通姦可以自訴,就是如果丈夫不訴,女的通姦也不犯法。這條法律一直沿用到元朝才廢除,因為到了元朝,開始有很多男的利用這條法律掩護自己的老婆賣淫,然而宋朝對通姦還是很寬容的,所以你說陳世美犯什麼罪了?他根本就沒犯罪,戲裡演了他想派人殺人,但只是聊了兩句又沒真殺,憑什麼就把陳世美鍘了?就是因為民意啊,老百姓喊殺負心郎,包公就把陳世美鍘了,老百姓就歡呼包青天好。
但是宋朝是最寬容的一個朝代,我們講了很多,就包青天那時候,尤其是寬容,根本就不犯罪,男子通姦不犯罪,女的通姦是自訴罪,陳世美根本就沒犯罪,就算在戲裡演,他說他想派人殺人,他也沒殺人,最後只是聊兩句,那憑什麼把人給鍘了,把人處決了?那不就是因為民意嗎?民間喊打小三,民間喊打負心郎,打負心郎就給他鍘了,於是人民歡呼說,包青天就是好!
包青天好什麼呀?包青天根本就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百姓通姦他連屁股都不敢打,憑什麼陳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