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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華軍事禁運”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
美蘇冷戰期間,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為了拉攏共和國,對付紅色帝國,曾經在軍售方面向共和國敝開大門。20紀80年代,共和國先後從美國引進了sh-60直升機、從英國引進了“斯貝”發動機(用在英國版f“鬼怪”戰鬥機上的渦輪風扇發動機)、與美國聯合開發主戰坦克,還一度準備引進包括“鷂”式戰鬥機在類的眾多武器裝備。
紅色帝國解體,美蘇冷戰結束,共和國失去了“利用價值”。
西方國家隨即以“人權”、“民主”等名義制裁共和國,其中“對華軍事禁運”最先出臺,也最為嚴厲。
按照相關規定,北約與歐盟成員國禁止向共和國出售任何武器裝備。
制裁程度之嚴厲,甚至連1顆子彈都不能賣給共和國!
軍事制裁既給共和國帶來了巨大的麻煩,迫使共和國與俄羅斯改善關係,從俄羅斯獲得先進武器裝備,又讓共和國看清了西方國家的真實面孔。
數十年來,即便共和國在軍事技術上取得了長足進步,西方國家仍然沒有解除制裁。
211世紀前幾年,法國、德國、義大利、捷克等國家先後在歐盟內部提出解除“對華軍事禁運”,意圖打破俄羅斯在共和國高階武器市場上的壟斷地位,分享每年數十億、乃至上百億美元的軍火貿易,結果因為英國、西班牙、荷蘭等國的堅決反對,解除軍事制裁的提案未能在歐盟內部獲得透過。
與歐洲國家相比,美國在“對華軍事禁運”上做得更絕。
20紀末。共和國總結“海灣戰爭”地經驗後。提出加快發展預警機地計劃。與以色列簽訂合同。購買以“伊爾-76”作為載機地“費爾康”預警機。向以色列支付了20元地採購款項。得知訊息後。美國以“終止對以軍事援”地卑劣手段。要求以色列撕毀合同。不得向共和國提供預警機。以色列不得不將購買款項退給共和國。支付違約賠償金。“費爾康”預警機經過改裝。最終賣給了印度。
“對華軍事禁運”地同時。美國卻在向共和國周邊國家與地區大肆輸出武器裝備。
進入1世紀。美國先後向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度等國出售了包括戰鬥機在內地眾多先進武器。向越南、印度尼西亞、菲律賓、印度等國提供了大量二手武器裝備。儼然擺出全面封鎖共和國地態勢。
龐興龍提出“軍事禁運”問題時。萊斯利地北京之行遇到了一道難以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