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第6/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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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跑到前面去。什麼公民團咧,什麼請願團咧,凡是有人出錢的事,他全乾。三毛也好,兩毛也好,他樂意去打一天旗子,隨著人群亂走。他覺得這無論怎樣也比拉車強,掙錢不多,可是不用賣力氣呢。打著面小旗,他低著頭,嘴裡叼著菸捲,似笑非笑的隨著大家走,一聲也不出。到非喊叫幾聲不可的時候,他會張開大嘴,而完全沒聲,他愛惜自己的嗓子。對什麼事他也不想用力,因為以前賣過力氣而並沒有分毫的好處。在這種打旗吶喊的時候,設若遇見點什麼危險,他頭一個先跑開,而且跑得很快。他的命可以毀在自己手裡,再也不為任何人犧牲什麼。為個人努力的也知道怎樣毀滅個人,這是個人主義的兩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