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六章 禮儀之邦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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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國真的是禮儀之邦嗎?真的是。
不過,既然禮崩樂壞已經是大勢所趨,魯國就能獨善其身嗎?
泥沙俱下的時候,誰也不能獨善其身。
在魯國,普通百姓對於煩瑣的周禮早已經不耐煩,而士們也很討厭各種各樣的等級制度。其實,不僅僅社會中下層對周禮越來越不感興趣,就是卿大夫乃至國君,對於周禮也並不嚴格遵守。
《左傳》及《國語》中都記載了魯國君臣的一些“違禮”之舉,如隱公到棠地觀漁,桓公取郜大鼎於宋而置於太廟,桓公與夫人姜氏一道到齊國去,莊公到齊國觀社,莊公丹桓宮之楹而刻其桷,等等。
對於禮儀之邦來說,關起門來守不守禮其實都無所謂,可是,在外人面前一定要擺出一副知禮守禮的架勢來,要不,怎麼販賣文化?就像如今的英國人,在國內怎樣酗酒怎樣裸奔不要緊,在外國人面前一定要擺出一副英國紳士的架勢來。
問題是,時間久了,魯國人連在外國人面前做做樣子的功夫也不願意做了。
【禮儀之邦】
俗話說:周禮盡在魯矣。
現在來說說周禮。概括講來,周禮的內容應該包括禮義、禮儀或禮節、禮俗三個層面。禮義是抽象的禮的道德準則。禮儀或禮節是具體的禮樂制度,可大致分為吉、兇、軍、賓、嘉五大方面。細分之,有所謂“經禮三百,曲禮三千”之說,真可謂“繁文縟禮”,大而至於政治、軍事,小而至於衣冠、陳設,無不有義。這些禮儀都是本著忠、孝、信、義等準則推衍而來,目的是為了“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禮俗即周人的社會風俗與道德習慣,它較禮節更細且繁,只是並無硬性規定。就主次而言,禮儀、禮節、禮俗是從屬於禮義的,因為禮的根本目標是維護等級制度,這才是其本質所在。
在所有諸侯國中,魯國是“周禮之父”周公的封國。因此,魯國初封時不僅受賜豐厚,而且還得到了不少特權。《禮記·明堂位》記載說:“凡四代之器、服、官,魯兼用之。是故,魯,王禮也,天下傳之久矣。”周成王明確規定,周公的祭祀享受王的待遇,魯國可以“郊祭周公”。
因此,魯國天然就是周禮的模範國家。即便是王室,在經歷了西周變東周的動盪之後,在周禮上也已經不如魯國這麼齊備了。再加上魯國不僅有天子之禮,而且有諸侯之禮,對於諸侯更具有示範作用。
“周禮盡在魯矣。”這是當時全世界對魯國的評價,似乎也是事實。
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