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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o;;別人稱“人”,叫“他人”。“身無分文”是自己沒有錢,“人言可畏”是別人的話很可怕。與自身同義的還有“躬”和“朕”。躬指身體,如鞠躬;也指自身和親自,如事必躬親,躬逢盛世等。朕是自身,原是古人自稱的謙詞。秦始皇以後,規定只有皇帝才能稱“朕”,結果謙虛變成了驕傲。“自身”既為皇上所獨有,臣下當然也就“身不由己”,連衣服也不能隨便穿了。
第二,生命既與身體同一,則靈魂也與肉體混同,或以肉體代心靈。比如意志不得自由,本是“心不由己”,卻說“身不由己”;體驗他人情感,本是“感同心受”,卻說“感同身受”。看來,中國人的知覺、感受、體驗、領會,都是先“身”而後“心”的,就連體驗之“體”,領會之“領”,都與“身”有關。中國人從來就不相信不能用身體感官確定的東西,而只相信自己的“切身體會”。所以在教育上,言教不如身教;在認知上,耳聞不如目見;在學習上,心知不如力行;在事業上,立命必先安身。身不能安,則心不能定。於是就連一個人的道德修養,也不能叫“修心”,而叫“修身”。“修身”不是健美,不是體育鍛煉,其實與“身”沒多少關係。
當然,要說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不對。《禮記》就說“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這就是“修身”了。這門功課,從小孩子一生下來就要開始。具體的做法,是墊上尿布以後,用一塊布先把嬰兒的兩條腿包起來,又用布帶從上到下捆緊,使嬰兒身體筆直,只露出腦袋,俗稱“打包”,有的地方叫“蠟燭包”。據說,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孩子長大以後腿是直的,也才能保證他是一個“正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