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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請你代辦,你這個交涉,預備怎麼一個辦法?”
“第一,”敦約翰說,“要請中國政府給我一份委任書,作為憑證;第二,我到了巴黎,先要聯絡幾位有聲望的人士,請求他們協助;第三,見了法國天主教會的會長,我預備這樣說……。”
敦約翰的說詞是:天主教在中國傳教,一向受到優待保護。如上年中法失和,兵戎相見,而法國教士受中國政府保護,照常傳教,並未驅逐出境。這種格外體恤的恩惠,不可忘記。
北堂的建制過高,下窺宮廷,依照中國的習慣,是一件不能容忍的事。現在中國政府願意另外撥給一方基地,並負擔建築新堂的費用,這是情理兩得之舉。如果接受中國政府的要求,中國政府還可以特頒上諭:凡在中國傳教的外國人,只要安分守己,不犯法紀者,各省督撫一律保護,不準欺侮。
“我想,”敦約翰說,“大致照這樣的說法,應該可以徵得同意。然後,我再轉到羅馬去見教皇,事無不成。現在唯一的顧慮是,法國天主教會會長,雖然同情中國的要求,但怕他不敢作主,要跟法國政府去報告。那一來就麻煩了。”
“是啊!倘或如此,你又有什麼應付的辦法?”
“或者可以請英國駐法公使出面斡旋,不然就請德璀琳協助,由他跟北堂主持、法國公使去關說。這隻有見機行事,到那時候,我會從巴黎直接跟德璀琳密電商議。”
德璀琳是德國人,現在是中國的客卿,擔任天津海關稅務司的職務。李鴻章知道敦約翰跟他有很深的交情,認為辦法相當切實,決定接納。
“敦約翰先生,”李鴻章問道:“如果請你代辦,往還要多少日子?”
“總得五六個月。”
“費用呢?”
“旅費估計要五千銀元。”
李鴻章點點頭表示同意。靈機一動,隨又問道:“我中國遇有天主教傳教案件,向來是跟法國交涉。如果你能見到教皇以及教廷外務部,那麼日後如有傳教案件,不經過法國,直接跟教廷打交道,可以不可以?”
“怎麼不可以?中國果真有這樣的意思,教廷一定非常歡迎。”敦約翰說,“近來我聽各地天主教士說,中國待教士相當厚道。可是傳教案件,一經法國公使總理衙門交涉,往往節外生枝,插入其他事故,多方勒索,使得中國政府誤會天主教士難以相處,這決不是教廷的本意。如果中國能派一位公使,常駐教廷,教廷亦派代表常駐中國,有事直接商談,無須法國代為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