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工和夜工。換班制度 (第11/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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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才能成為熟練的手藝人”。
相反地,德國值得誇耀的是,那裡的兒童在搖籃裡就至少“受到一點職業訓練”。
在十八世紀的大部分時間內,直到大工業時期以前,英國資本還不能靠支付勞動力一星期的價值而佔有工人的整個星期,只有農業工人是例外。當時工人靠四天的工資可以生活一星期,在他們看來,這一事實並不能成為其餘兩天也要為資本家做工的充分理由。英國有一派經濟學家為了替資本效勞,猛烈攻擊工人頑固不化;另一派經濟學家則為工人辯護。例如,我們就來聽聽波斯耳思威特(當時他編的商業辭典,就象現在麥克庫洛赫和麥克格萊哥爾的同類著作一樣受到好評)和前面引述過的《論手工業和商業》的作者之間的爭論吧。
波斯耳思威特說道:
“我在結束這幾點評述的時候,不能不提到從許多人那裡聽來的這樣一種陳腐論調:如果工人(industrious
poor)做5天工就足夠維持生活,他就不想做滿6天工。他們因此做出結論說,必須用稅收或任何其他辦法提高那些甚至是必要生活資料的價格,來迫使手工業者和工場手工業工人每星期不間斷地勞動6天。請原諒,我的見解和這些要王國的勞動人口永遠做奴隸的大政治家們不同。他們忘記了這樣一句諺語:‘只管幹活不玩耍,頭腦遲鈍人變傻’。難道英國人沒有因為他們多才多藝的手工業者和工場手工業工人一向為不列顛的商品爭得普遍聲譽而感到自豪嗎?這是怎樣得來的呢?或許就是由於我們生性活潑的勞動大眾善於休息娛樂吧。如果硬要他們終年勞碌,每星期幹滿6天,而且老是幹同樣的活,那他們的才能不會退化嗎?他們不會由活潑的靈巧的人變為笨拙的遲鈍的人嗎?我們的工人由於這種長期的奴隸制,不是會喪失自己的聲譽而不是保持自己的聲譽嗎?…… 還能指望受著這種殘酷折磨的動物有什麼熟練的技藝嗎?…… 他們中間許多人4天干的活,抵得上法國人幹5—6天。但是,如果英國人長期做苦力,恐怕他們就會退化,落在法國人後面。我國人民在戰爭中素以勇敢聞名,我們不是常說,這是因為一方面有美味的英國牛排和布丁來果腹,另一方面有立憲的自由精神嗎?我國手工業者和工場手工業工人所以有高超的才能、精力和技巧,怎能說不是因為他們享有可以隨意休息娛樂的自由呢?但願他們永遠不會喪失這種特權,不會失去成為他們勞動技巧和英勇精神的來源的優越生活!”
關於這個問題,《論手工業和商業》的作者卻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