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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於南京的日常生活,就是以虐殺女人為樂。據此,簡又文先生得出結論稱,洪秀全生活作風嚴肅,簡直是一個嚴格的道德主義者。
一個強擄民間女子近百人,淫慾無度的色情狂,怎麼會被簡又文先生稱為作風嚴肅呢?照這麼個扭曲的思維來分類,監獄裡的強姦犯色情狂,豈不都成了聖人?
因為簡又文先生認為,洪秀全崛起東南,與清帝國叫板,是正義者的行動。事先替洪秀全貼上了正義的標籤。洪秀全既然是個正義者,那麼他必然是生活態度嚴肅的,必然是個嚴格的道德主義者。標籤已經貼上了,結論就無可更改。不管洪秀全玩弄多少女人,都是作風嚴肅;不管洪秀全虐殺多少女性奴,都是嚴格的道德主義者。
在簡又文先生這裡,論據與論點完全背離了,其原因就在於簡又文先生犯了糊塗,錯誤地把標籤貼在人的臉上,而不是把標籤貼在事情上。
事實上,真正的客觀常識是,一個人做什麼事,他就是什麼人。一個人救死扶傷,他就是在做善行。可是突然間他又強暴民女,那麼他就是強暴犯。強暴犯和善人都是他,這才是人性的複雜所在。同理可證,洪秀全剽掠民間女子,淫慾無度,那麼他就是個大色狼,這才是從事情推匯出來的最簡單的結論。但是簡又文先生缺乏這個最基本的常識,他是先下結論,發現論據與結論不符,也只好硬著頭皮擱在這裡,因為簡又文先生不是聖人,只是普通人。
重複一遍,一個人做什麼事,他就是什麼人。這就是把人和事情區別開來的最基本法則。這句話看起來非常簡單,但真正能夠按此思考的人少之又少。如果你已經學會遵循此法則來思考問題,那你就已經接近聖人了。
曾國藩之所以與大眾拉開了一條無法逾越的鴻溝,邁入聖者的境界,就是因為他考慮明白了這麼簡單的兩個問題。
而李鴻章是知道老師的思考特點的。所以,他也知道他拒絕出兵鎮江,置曾老九於危險之地而不顧,激怒了曾國藩。但李鴻章更清楚的是,曾國藩恨他是恨他做的這件事,而不是恨他這個人。
曾國藩只對事,不對人。
所以李鴻章知道,今天他做了件事,曾國藩認為是錯的,因此痛恨他;等明天他再做另外一件事,曾國藩認為是對的,就會喜歡他。所以,他絲毫也不把老師的惱火與憤怒放在心上,儘管放手去做自己的事。
只要事情做對了,這個人就對了。
這就是聖者的智慧。
一個光明磊落的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