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 舊跡(一)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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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字有很好的寓意,大哥翻了兩天書才翻出來的,實在難為他,他們都不知道學校的大門朝哪開。具體是什麼說法烏鴉已經忘了,畢竟幾百年過去,不能指望他對每一段兒時記憶都印象深刻。
相比起來,浮在心頭的,倒是那幾年大家朝夕相處的零碎小事。
從六歲到十三歲是別人的童年,烏鴉的前半生。
他跟這三個人一起長大,打架、和好、相依為命。
後來烏鴉真正長大以後回憶起那一段,感覺那就是他後來討人嫌性格的起點。在這個小孩團體裡,他養成了自己跟人交往的模版:比他大的要溺愛他,比他小的要捧著他,跟他差不多的要被他玩弄。
大哥的火種能力是身體強化,能調整身體區域性的硬度和肌肉強度。如果格鬥練得好,這火種能力是王炸,可攻可防。攻可以把四肢掄成神兵利器、腦袋變成大銅錘,防可以讓部分面板刀槍不入,簡直是狂戰士預備役,能把所有熱愛“哼哼哈嘿”的小孩都羨慕哭。
但大哥本人一點也不愛“哼哼哈嘿”,他性情溫吞,總是在小心翼翼地觀察別人臉色,從來不與人發生衝突。訓練的時候他也總是欠幾分血氣,每每因此挨罰,倒是做飯的手藝是一絕,尤其點心,堪比專業大廚。
烏鴉生病不用吃藥,大哥給他蒸塊蛋糕準好,不管生多大的氣,一屜糖桂花豆沙糰子準能給他哄得服服帖帖。
烏鴉年少時,性格自我得好像金剛石,什麼都磨不變形,因此自然而然地會被溫柔包容的人吸引。他年幼時迷戀保育員媽媽,稍大一點迷戀大哥,後來大概一輩子也逃不脫這個審美。
“臭擰巴”就不行,那是另一塊金剛石,那貨悶、倔、脾氣又臭又硬,嘴裡沒一句好話,一點就炸,烏鴉日常把他當可迴圈利用的小鞭炮玩。
擰巴的火種能力是“竊聽”,能用自己的精神標記竊聽物件,比竊聽器隱蔽得多,烏鴉一直認為這能力非常猥瑣,經常變著花樣利用他這能力欺負他。
這一類的火種能力對身體素質沒什麼強化作用,有時候擰巴被他惹急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跟他上演全武行,倆人動手也是半斤八兩——這種事平均兩三天一次。打過火了妹妹就去告狀,把大哥找來,一手拎一個強行分開。
妹妹比烏鴉小半歲,比那個叫草莓的小姑娘還乖巧,小時候是個小跟屁蟲,大一點,就變成了個奇蹟一樣的漂亮孩子——假如她是生在正常家庭裡的正常人,說不定能去當個小童星。
烏鴉和臭擰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