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飲食 四 煙、酒、茶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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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酬”應即酢。總之,酒原來是一種有實用價值的東西,並非簡單的只是飲料。
然而,正如請神吃飯終於變成請人吃飯,實用的酒也終於變成了人的一種享受。據說當年有個叫儀狄的,發明了一種“旨酒”,進奉給大禹。禹喝了以後,覺得“味道好極了”,於是便斷言:“後世必有人以酒亡國者”,結果不幸而言中。他的孫子太康,便因酒而“亡其國”。末代子孫夏桀甚至因“酒濁”而“殺庖人”,結果也亡國。殷的紂王,也是以肉為林,以糟為山,以酒為池,划船在酒池裡豪飲,飲到爛醉時,便舉行男女三千人的裸體舞會,終於弄得家破人亡。所以,“周革殷命”以後,周公便釋出禁酒命令,如有群飲,於法當斬。後來,《漢律》也規定“三人以上,無故群飲酒,罰金四兩”。以後禁酒的事還很多。比如曹操,就曾下令禁酒,還因此而殺了反對禁酒的孑L融。這事我在《品人錄》一書中有交代,請讀者參看。
其實曹操也是喝酒的,否則怎麼會有“何以解憂,唯有杜康”的詩句?事實上,官方要禁的,並不是酒,而是酗酒和群飲。只因酗酒和群飲屢禁不止,有時便只好連酒一併禁了。禁酗酒好理解,因為酒喝多了,便神志不清。為君者神志不清必亂政,為民者神志不清必亂禮,兩者都會導致亡國,非禁不可。禁群飲也有道理。因為大家在一起“共食”,謙恭禮讓,思一粥一飯來之不易,便會感念君父,更加效忠朝廷。聚在一起“群飲”,酒壯了膽,難免說些不忠不孝發牢騷的話,弄不好便會起心“謀反”,至少也會弄得秩序大亂。所以,儘管“共食”是大家聚在一起吃,“群飲”是大家聚在一起喝,都是“群”,但“共食”就該提倡,而“群飲”便要禁止。
不過,一群人聚在一起喝酒這事,當真要禁,那是禁不了的。比如國宴、家宴,給上司接風,為朋友餞行,還能不聚在一起喝點兒?於是便只好規定不得“無故群飲酒”,也就是“群飲”要有&l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