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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沒有多大關係,因為只要購買者在倫敦有一點信用,他就能向倫敦開出匯票,並把匯票拿到倫敦貼現,倫敦現在的貼現率並不算高;他把用這個方法得到的貨幣付給工廠主……向印度運送商品的人,至少要十二個月,才能從那見收回貨款……一個擁有10000鎊或15000鎊的經營印度貿易的人,會在倫敦一家商行那裡得到鉅額的信用;他給該商行1%的手續費,按如下的條件對它開出匯票:送往印度的商品所得的貨款,將交到這家倫敦商行;雙方默契,這家倫敦商行不必實際預付現錢,這就是說,匯票會延期,直到貨款流回為止。這種匯票在利物浦、曼徹斯特、倫敦貼現,其中有不少保留在蘇格蘭的銀行手裡。”第79頁——第786號“有一家商行最近在倫敦倒閉了。人們在檢查賬簿時發現瞭如下的情況:在曼徹斯特有一家商行,在加爾各答另有一家商行;它們在這家倫敦商行開有20萬鎊信用的賬戶,這就是說,從格拉斯哥和曼徹斯特運商品去委託加爾各答那家商行銷售的曼徹斯特商行的營業夥伴,有權向該倫敦商行開出總額20萬鎊的匯票;同時還商定,該加爾各答商行也向該倫敦商行開出20萬鎊的匯票;這種匯票在加爾各答出售,賣得的錢則被用來購買別的匯票寄給倫敦那家商行,讓它能夠兌付最初由格拉斯哥或曼徹斯特所開出的匯票。這樣,透過這種交易,就產生60萬鎊匯票。”——第971號“現在,如果加爾各答某商行{為英國}購買一船貨物,用該行向倫敦代理商開出的匯票來支付,並把提單送往倫敦,那末,這種提單就會立即被他們拿到倫巴特街去獲取貸款;因此,在他們的代理商必須兌付匯票以前,他們有八個月的時間可以利用這宗貨幣。”
IV.1848年,上院一個秘密委員會開會研究1847年危機的原因。但是,為這個委員會提供的證詞,到1857年才公佈本書引用時題為:商業危機,1848—1857年。在那裡,利物浦聯合銀行董事李斯特爾先生作證時說:
第2444號“1847年春,信用過度膨脹……因為實業家已經把他們的資本由他們的營業轉移到鐵路方面去,但還是想維持原有的營業規模。每個人當初也許都認為,他可以出售鐵路股票獲得利潤,由此彌補營業上需用的貨幣。也許他已經發覺這是不可能的,因此,以前在營業上用現金支付的地方,現在要改用信用。這樣一來,信用就膨脹了。”
第2500號“這種使承兌銀行蒙受損失的匯票,主要是為穀物或棉花開出的嗎?……這是為各種產品,如穀物、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