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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比那些直接受資本支配的人所處的條件還要壞,並且在舊生產方式的基礎上佔有他們的剩餘勞動。同樣的情況在倫敦一部分手工傢俱製造業上也可以看到,不過略有變化。這種製造業,特別在哈姆雷特塔區,經營的規模非常大。整個生產分成許多互相獨立的營業部門。一個部門只做椅子,另一個部門只做桌子,第三個部門只做櫃子等等。這些部門本身或多或少都是按手工業方式由一個小老闆帶領幾個幫工經營的。不過,如果是直接為了私人勞動,生產規模就未免太大了。它們的購買者是傢俱店主。每星期六老闆都上他們那裡去,並把產品賣給他們;這時進行討價還價,就象在當鋪內對這件或那件東西該當多少錢進行討價還價一樣。這些老闆單是為了在下一週能夠重新購買原料並支付工資,就需要逐周出售自己的產品,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實質上只是商人和他們自己的工人之間的媒介。商人是真正的資本家,他把剩餘價值的最大部分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從1865年以來,這個制度有了更大規模的發展。詳細情況可以參看《上院血汗制特別委員會第1號報告》1888年倫敦版。——弗·恩·】在那些過去用手工業方法經營,或者作為農村副業經營的部門向工場手工業過渡時,可以看到類似的情況。隨著這種獨立的小本經營的技術發展,——這種小本經營本身已經使用手工操作的機器,——也會發生向大工業的過渡;機器將改用蒸汽推動而不是用手推動;例如,最近英國織襪業中出現的情況就是這樣。
可見,這裡發生了三重過渡:
<b>第一</b>,是商人直接成為工業家;在各種以商業為基礎的行業,特別是奢侈品工業中情形就是這樣;這種工業連同原料和工人一起都是由商人從外國輸入的,例如在十五世紀,從君士坦丁堡向義大利輸入。<b>第二</b>,是商人把小老闆變成自己的中間人,或者也直接向獨立生產者購買;他在名義上使這種生產者獨立,並且使他的生產方式保持不變。<b>第三</b>,是產業家成為商人,並直接為商業進行大規模生產。
波佩說得對,在中世紀,商人不過是行會手工業者或農民所生產的商品的“包買商”。商人成了工業家,或者不如說,他讓那些手工業性質的小工業,特別是農村小工業為他勞動。另一方面,生產者成了商人。例如,呢絨織造業老闆現在已經不是逐漸地一小批一小批地從商人那裡獲得羊毛,然後同幫工一起為商人勞動,而是自己購買羊毛或毛紗,並把他的呢絨出售給商人。各種生產要素,都作為他自己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