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玉座珠簾 第十六章 (第10/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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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撤回原供,另外改遞,指出三個人來,一個是候選知縣,此刻不在京城,另外兩個是六科給事中謝增和刑部主事朱和鈞,關於薛煥行賄的情節,蔡壽祺說是聽他們說的。
“怎麼樣?”華豐指著蔡壽祺改遞的親供問。
大庭廣眾之間,誰也不敢說一句徇私的話。刑部尚書綿森介面答道:“自然把他們傳來問。”
話是這麼說,實在沒有一個人願意這麼辦。於是刑部侍郎譚廷襄自告奮勇,站起身來說道:“既有本衙門的人牽涉在內,我馬上派人去把他找來。”
譚廷襄是紹興人,熟於刑名,而且成了進士就當刑部主事,深知其中的輕重出入,因此有他去料理一切,大家都放了心。
果然,等到下午把謝增和朱和鈞傳了來與蔡壽祺對質;謝、朱兩人一口否認,說從不知有薛煥行賄之事,更沒有跟蔡壽祺談過此案。
“蔡壽祺!”華豐已經接得報告,明白其中的“奧妙”,故意聲色俱厲地問道:“你怎麼說?”
“這兩位不肯承認,我還能說什麼?”
“誰知道是怎麼回事?反正就看見你三翻四覆的,一會兒一個樣子!那不存心給人找麻煩嗎?”
受了申斥的蔡壽祺,既無羞慚,亦無憤慨,木然無所表示,就象不曾聽見華豐的話那樣。
這一套把戲,潘祖蔭有些看不下去,便望著譚廷襄提高了聲音催促:“看看怎麼樣結案吧!”
譚廷襄向他拋了個眼色,示意他稍安毋躁。然後又由肅王向蔡壽祺問了許多話,這些話可有可無,為了表示認真,似不可無,倘是為了研審案情,則不說也罷。
天色將晚,時間磨得差不多了,肅王急轉直下地作了一個結論:“所指薛煥‘挾重資而內膺重任’,既然確實審明,並無實據,那就不必再問了。不過,蔡壽祺!”他停一停問了出來:“你的親供前後不符,你自己說,該怎麼辦吶?”“回王爺的話,”蔡壽祺很快地答道:“我想撤回,另外改遞。”
“你們大家看,怎麼樣?”
在座的人誰也不表示反對,於是譚廷襄把蔡壽祺帶到刑部堂官休息的那間屋裡,給了紙筆,讓他寫同一案的第四次親供。內容很簡略,但措詞很紮實,說關於薛煥的這一案,“並無實據可呈,實因誤信風聞,遽行入奏,如有應得之咎,俯首無辭。”
寫完交給譚廷襄,他當然很滿意,把原來的那張親供還了他,當時撕毀。到此為止,案子可以說是已經結束,但薛煥的態度忽然又強硬了,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