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玉座珠簾 第十六章 (第9/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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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表示此案與恭王無關?慈禧太后覺得這也太便宜了恭王。想一想有個現成的人選:肅親王華豐。在親貴中,只有他以“宗人府”之長的“宗令”地位,夠資格查辦有恭王牽連在內的案子。不過華豐只能領個虛名,辦案要靠刑部和都察院,這又有顧慮了,如果不教與恭王有關的人迴避,查辦的結果是可想而知的。
索性再給他一點顏色看!她這樣在想,隨即寫了幾個名子,第一個是管刑部的大學士周祖培,第二個是都察院之長的左都御史曹毓瑛,再以下是刑部侍郎王發桂、恩齡、副都御史恆恩,這些人在慈禧太后看,都是恭王的黨羽,必須迴避。
上諭極其認真,命令肅王與“刑部及都察院研審,務期水落石出”,然後指明那些人該當迴避,而蔡壽祺與薛煥“聽候傳質”。
於是上諭頒發的第三天,肅王在刑部傳詢蔡壽祺和薛煥、展開審問。
奉旨審問的案子,照例先要被審的人遞親供。蔡壽祺先遞的供詞,與以前無異,說是“得諸傳聞,並無實據”。但明發上諭上既有“務期水落石出”的話,而且指明某些人迴避,那就決不能含糊了事,可也不便追得太緊,所以肅王華豐覺得很為難。
好在還有刑部與都察院的堂官,除了奉旨迴避的以外,刑部尚書綿森、齊承彥,侍郎靈桂、譚廷襄,都察院左都御史全慶,副都御史景霖、賀壽慈、潘祖蔭都在會審。等被審的人退出以後,就在原地會議,研商案情。
座中除了華豐以外,就數全慶齒德俱尊。他與慈禧太后同族,姓葉赫那拉氏,字小汀,隸屬正白旗,翰林出身。照他的資望,早就應該當協辦大學士了,只以運氣不好,居官常常出亂子,升上來又掉下去,因此越發謹慎持重,不肯有所表示。
“那麼,伯寅,”華豐看著潘祖蔭說,“你常有高見。替大家出個主意看看。”
潘祖蔭名為副都御史,其實常川在“南書房行走”,雖喜歡上書言事,卻是個極和平的人,恭王一向為他所敬重。薛煥做過他們江蘇巡撫,對於這班江蘇籍的名翰林很肯敷衍,交情不錯,所以他也不肯多說什麼,笑一笑推辭:“此案自然該聽刑部諸堂的議論,我跟我們老師,”他指著全慶說:“不過敬陪末座而已。”
於是刑部兩尚書,你看我,我看你,支支吾吾說了些不著邊際的話。華豐看看不會有什麼結果,無可奈何地說:“那就再議吧!明天萬壽,後天仍舊在這裡問。總得想辦法,早早結了案才好。”
到了下一次再審,事情忽然起了變化。蔡壽祺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