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林洛告狀本官無罪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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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洛,做官講究四同,同窗、同科、同鄉、同年!”
收了林洛買行頭的二兩銀子,學政大人能賺一兩,於是便好心提醒,“今天府院裡各位年輕俊傑,俱是同鄉同科,何不趁此機會交好,今後同在朝廷為官,一起為聖上效力!”
就差沒直說:官場靠人情,現在趕緊多交朋友。
“沒空!”
林洛甩出兩個字。
他又不做官,四同也好,五同也罷,與我何干?
要不了十年,朱棣打敗朱允炆,當了皇帝。
萬一這一科的秀才,有人和方孝儒一個脾氣,那自己豈不遭殃?
安全第一!
咱離他們能躲多遠,就躲多遠。
坐上等候在外的驢車,林洛頭也不回。
“哥,你穿上這一套,立馬不一樣了!”
王大虎在車頭,笑道。
林洛問,“哪不一樣了?”
“我也說不上來,反正就是氣勢變了,讓人不敢大聲跟你說話。”
王大虎嘿嘿笑,又拍了下駕車的王小六,“你說是不是,六子?”
“是嘞,怪不得林洛哥敢一個人去見官!”
王小六實話實說。
林洛淡淡的笑了笑,“走!”
其實學政賣得儒巾襴衫,質量差的很,還比不上林洛在公雞村逢年過節穿出來的好衣服。
穿起來也不太合身。
但在王大虎和王小六眼裡,這套衣服有加成加成,就跟皇帝的龍袍一樣。
“咚!咚!咚!”
來到衙門外,林洛跳下驢車,用力的敲響鳴冤鼓。
按朱元璋頒佈的《大明律》,大明百姓皆可擊鼓鳴冤,官員必須及時受理。
皇城午門外,也有一個鳴冤鼓,比衙門口的還大,敲響直接就能驚動朱元璋。
所以,不消片刻。
兩隊手持水火棍的衙役捕快,魚貫而出。
“何人擊鼓,何人鳴冤,可有狀紙……”
班頭喝道。
氣勢洶洶,連珠炮似的發問。
普通百姓被這麼一套下來,心裡首先害怕,很容易就被衙門糊弄過去。
但一看到林洛的衣衫打扮,班頭後面幾句小聲不少,“原來是秀才老爺,您怎麼也來敲鼓?”
“我有冤情,我要面呈孫府尹!”
林洛停下擊鼓,大聲道。
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