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林洛告狀本官無罪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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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拱拱手,不敢造次,“老爺您裡面請,我家大人即刻升堂。”
王大虎靠在驢車上,臉上的表情精彩極了。
去年,王大虎也跟著林洛來過應天府衙門。
敲了鼓。
可是衙役壓根不准他們進去,想見府尹大人,沒門!
就在外面,隨便找了個茶館。
班頭作證,把火鍋店以八十兩銀子的價格,賣給了挨千刀的錢有德。
王大虎不忿,差點捱了捕快的棍子。
現在林洛換了身份,班頭換了人,態度也變了。
哦,聽林洛說,連坐在堂上的府尹大人,都換了。
“來者何人,何事告狀?”
應天府尹孫志用和班頭一樣,先是發問,然後伸手去抓驚堂木。
想了想,還是算了,輕拿輕放。
“讀書人,如何能像草民一般,成何體統?”
孫志用盯著跟在衙役後面的林洛,哭笑不得。
讀書人,就算原本家境貧寒。
但考中秀才,朝廷的補貼足夠生活。
而且免交稅,免徭役,還能合法擁有奴僕……
總的來說,孫志用端坐高堂上,其實和林洛算一個階層的。
“大人,錢有德,栽贓陷害,下毒殺人!”
林洛理直氣壯。
“應天府尹,目無律法,胡亂判案!”
孫志用一看狀子。
好傢伙,連中小三元!
這年輕人只比本官當年差一點點!
還是在應天府,大有前途!
“林洛老弟,你告的是前任府尹,他已經伏法,前案與本官沒有關係,本官無罪。”
孫志用離開座位,走下堂來,首先給官衙脫罪。
百姓怕官,是千百年來一代代刻下的烙印。
實際上,洪武年間的官吏,也挺怕百姓告官。
前幾年,洪洞縣有個叫姚小五的,來到應天府敲響午門外的鳴冤鼓,結果不光把本州知府拉倒午門外斬首,連當朝刑部尚書、兵部尚書等諸多大臣,一併斬了!
孫志用也是在前任高府尹被砍了以後,補缺主政應天府,能不怕嗎?
“大家同為讀書人,老弟不用太客氣,你尊師何處,座師可有一同前來?不如同去後堂一敘,何必在堂前分辯,空惹得百姓議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