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章 (第2/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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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著藍色的大眼睛,塗了口紅,咧著嘴笑,露出兩排牙齒。這個女人離悲慘的精神崩潰只有幾分鐘之遙了。
天空晴朗無雲。蟋蟀在草叢中歌唱。不知在什麼地方,牛兒發出低吟。柴油的味道被一陣微風吹散,空氣變得甜美清新起來。我朝塔馬拉克汽車旅館走去,大約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很短的路程。但我到達目的地之前,有兩個人停到路邊,問我需不需要載一程。我向他們道謝,說我很好。
我確實很好。等我到達塔馬拉克汽車旅館時,我吹起了口哨。
1958年9月,美國。
不管有沒有黃卡人,回來的感覺真好。
<h3>2</h3>
那天剩下的時間我呆在房間裡,無數次讀阿爾的奧斯瓦爾德筆記。這一次,我特別留意最後兩頁,標題是“關於如何處置的結論”。我試著看電視,電視實際上只有一個臺,真荒謬。因此,黃昏降臨時,我悠閒地走到汽車影院,花三十美分買了張散客特價票。快餐部前面有幾張開啟的摺疊椅。我買了一袋爆米花,外加一種叫“派氏”、散發著可口的肉桂香味的軟飲料。我跟其他幾名散客一起看了《夏日春情》,多數是上了年紀的人,他們彼此認識,友善地聊著天。《迷魂記》開演時,空氣已經變得寒冷,我沒穿夾克。我走回汽車旅館,一場酣睡。
第二天早上,我坐汽車返回里斯本福爾斯鎮(沒有乘計程車;我想節省費用,至少目前這樣),第一站去了快樂白象。天還早,空氣還很涼爽,所以垮掉的一代,坐在一隻破爛的沙發上讀《商船隊》[83]。
“嗨,老鄉,”他說。
“嗨。我猜你賣手提箱?”
“噢,我有些存貨。不超過兩三百個。一直走到後面去——”
“朝右邊看,”我說。
“對。你來過這兒嗎?”
“我們都來過這兒,”我說。“這東西可比職業橄欖球大多了。”
他笑了。“很好,傑克遜。儘管挑吧。”
我選了同樣的皮質手提箱。然後穿過街道,再次買下森利納。這一次,我還價還得更厲害,花三百塊買下了。一番討價還價之後,比爾·泰特斯把我送到他女兒身邊。
“聽口音你不像是本地的,”她說。
“老家是威斯康星的,但我在這兒呆了很長時間。做生意。”
“我猜你昨天不在福爾斯鎮吧?”當我說我不在時,她吹爆了泡泡糖,“那你錯過了精彩的一幕。他們發現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