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回到過去 第十章 (第3/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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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酒鬼死在工廠的烘乾房外面。”她放低聲音。“自殺。用一片玻璃割斷了自己的喉嚨。你能想象嗎?”
“太可怕了,”我說,把森利納的銷售證明塞進錢包。我用車鑰匙敲打著手掌。“本地人嗎?”
“不是,沒有身份證。他很可能是坐悶罐車從縣裡來這兒的,我爸爸是這麼說的。可能是要去洛克堡幹挑選蘋果的活兒。卡迪先生——是綠色前線酒吧的店員——告訴我爸爸,那傢伙昨天早上走進來,想買一品脫酒,但他喝醉了,一身酒味,所以卡迪先生把他踢了出去。之後,他肯定跑到工廠的院子裡,喝了剩下的酒。喝完之後,把瓶子摔碎,用一片玻璃割斷了自己的喉嚨。”
她又問:“你能想象嗎?”
我沒有理髮,沒有去銀行,但又一次在梅森男裝店買了衣服。
“你肯定喜歡那種藍色圖案,”店員說著把襯衫放在一大堆衣服上面。“跟你身上穿的顏色一樣。”
實際上,<i>就是</i>我穿的那件,但我沒有這樣說。
那隻會讓我們兩個都陷入疑惑。
<h3>3</h3>
那個星期四的下午,我開上“每分鐘一英里公路”。這一次,到德里時我不用買帽子了,因為在梅森的店裡購物時,我已經買了一頂漂亮的夏日草帽。我在德里賓館登了記,在餐廳吃了飯,然後去酒吧,從弗雷德·圖米那裡點了一杯啤酒。
這一回,我沒打算跟他聊天。
第二天,我在哈里斯大街租了我的老公寓。
降落的飛機不僅沒有吵得我睡不著,反而助我入眠。第三天,我去了梅琴體育用品商店,我告訴店員想買把手槍,因為我乾的是房地產生意,諸如此類。店員拿出我的點38警用手槍,再次告訴我是防身首選。我買下了它,裝進公文包。我想走出堪薩斯街,走到野餐區域,以便能看到住到溝裡的裡奇和住在堤上的貝維練習他們的跳街動作,突然,我意識到自己很想他們。我真希望自己在2011年短暫停留期間查閱過《每日新聞》十一月下旬的報紙;我本可以知道他們有沒有在“達人秀”中勝出。
我養成習慣,每天傍晚去點燈人酒吧喝上一杯啤酒,在酒吧漸漸坐滿人之前就去。有時我也點油炸小龍蝦。我從沒在那兒見到弗蘭克·鄧寧,也不想見到他。我經常光顧點燈人酒吧還有一個原因。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我很快就會去得克薩斯,我想在去之前先積攢點個人財富。我跟酒吧男招待傑夫交上了朋友,九月末的一天晚上,他提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