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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隱藏著陰謀。這是因為,這裡不是上帝的光明正大的法庭,而是一個罪人……自己審判自己。罪人審判罪人,必然會顯得可笑,曖昧;但它本質上卻是一件嚴肅的事情,甚至是這個世界上唯一嚴肅的事情。真正可笑的是被告那一本正經的自我辯護,當然這種自我辯護出自生命的本能,是每個熱愛生命的人都必定要積極投入的;但它缺乏自我意識。不過反過來看,正是這種生命本能在促使審判一步步向縱深發展,因為這種本能是一切犯罪的根源。沒有犯罪,就沒有對罪行的審判;而沒有在自我辯護中的進一步犯罪(自我辯護本身就是一種罪,即狂妄自傲),就沒有對更深層次的罪行的進一步揭露。所以從形式上說,法律高高在上,鐵面無情,不為罪行所動搖;但從過程上看,“法律為罪行所吸引。”,也就是為生命所吸引。法為人的自由意志留下了充分的餘地,正如神父所說的:“你來,它就接待你,你去,它也不留你”。但生命的一切可歌可泣的努力奮鬥,如果沒有自審,都將是可笑的。然而,自審將使人的生命充滿沉重的懺悔和羞愧,它是否會窒息生命的燦爛光輝呢?是否會使人覺得生和死並沒有什麼根本的區別,甚至寧可平靜地(像K一樣)接受死亡呢?這就是卡夫卡的問題,也是殘雪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城堡》中給出了另一種回答。
“城堡”是什麼?城堡是生命的目的。人類的一切生命活動都隸屬於它,它本身卻隱藏在神秘的迷霧中。殘雪寫道:
與城堡那堅不可摧、充滿了理想光芒的所在相對照,村子裡的日常生活顯得是那樣的猶疑不定,舉步維艱,沒有輪廓。混沌的濃霧侵蝕了所有的規則,一切都化為模稜兩可。為什麼會是這樣?因為理想(克拉姆及與城堡有關的一切)在我們心中,神秘的、至高無上的城堡意志在我們的靈魂裡……而城堡是什麼呢?似乎是一種虛無,一個抽象的所在,一個幻影,誰也說不清它是什麼。
奇怪的是它確確實實地存在著,並且主宰著村子裡的一切日常生活,在村裡的每一個人身上體現出它那純粹的、不可逆轉的意志。K對自身的一切都是懷疑的、沒有把握的,唯獨對城堡的信念是堅定不移的。(《理想之光》)
其實,只要我們按照殘雪的眼光,把《審判》中的“法”不是看作外來的迫害,而是看作心靈自審的最高依據,我們就可以看出,“法”和“城堡”本質上是一個東西。就是說,人的自審和人的生存意志、和對理想的追求是一個東西。所以我們在《審判》中讀到的神父所講的那個晦澀的故事,實際上已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