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一) (第13/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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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芝麓兩人致冒書札,獲得董小宛即端敬的確證;惑者心史先生作《董小宛考》,廣徵博引,《同人集》尤為主要憑藉,何以對若干關鍵性的資料,竟爾忽略,以致有明顯的疑問存在,其中尤以"小宛之年",誤二十七為二十八,為導致其錯誤結論的由來。在此有作進一步澄清的必要。心史於《董小宛考》,在分年考證其行誼之前,有一概括的說明:
小宛之年,各家言止二十七歲,既見於張明弼所作小傳,又餘淡心《板橋雜記》雲:"小宛事闢疆九年,年二十七,以勞瘁死,闢疆作《影梅庵憶語》二千四百言哭之。"張、餘皆記小宛之年,淡心尤記其死因,由於勞瘁,蓋亦從《影梅庵憶語》中之詞旨也。然據"憶語",則當得年二十有八。
按:得年二十七,抑或二十八,應以董小宛在冒家多少年而定。董小宛於崇禎十五年壬午歸冒,時年十九,前後歷九年,至順治七年庚寅,為二十七歲。餘淡心所記甚是,即在冒門九年,始為二十七歲;易言之,若為二十八歲,則在冒門應為十年。張明弼所作小傳,與餘淡心所記相同:"前後凡九年,年僅二十七歲。"又張明弼亦記其死因,謂"以勞病瘁"。但又緊繫二語:"其致病之由,與久病之狀,並隱徵難悉。"心史獨著"淡心尤記其死因,為由於勞瘁",莫非未讀張明弼所作小傳?抑或由於"其致病之由"云云兩語,強烈暗示小宛之死,大有問題,以故作英雄欺人之談,略而不考,則非所知。
如上所言,"九年"與"二十七"歲,有絕對的關係。"憶語"中不言小宛年紀,但九年的字樣凡兩見,一則曰:"越九年,與荊人無一言枘鑿。"再則曰:"餘一生清福,九年佔盡,九年折盡矣!"這是再確實不過的:董小宛"長逝"時,為二十七歲。然則冒闢疆又何以言其"長逝"之日為辛卯正月初二?一言以蔽之,有所諱而已。
董小宛是在順治七年庚寅被北兵所掠,其時冒闢疆方客揚州,家人親朋不敢以此相告,直待三月底冒闢疆回如皋,方始發覺。
其經過亦見"憶語"末段所敘:
三月之杪,餘復移寓友沂友雲軒。久客臥雨,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