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祖(一) (第17/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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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三晝夜忘寢興。"按:《順治實錄》:"五年,詔許滿漢通婚,漢官之女欲婚滿洲者,會報部。"因此,戶部侍郎石申之女竟得入選進宮,賜居永壽宮。而端敬為皇貴妃,位在石妃之上,能躬親照料其疾,尤見德性過人,所以世祖特加以表揚。
如上引證,董小宛也罷,端敬也罷,舊時代的德言容工如此,有一已覺罕見,何得有二?若謂不但有二,且生當並時,那就太不可思議了。
總之,心史先生的考證,疏忽殊甚,他所恃董小宛不可能入宮的主要論據,無非年齡不稱,但此並非絕對的理由;他在《董小宛考》中說:
順治八年辛卯,正月二日,小宛死。是年小宛為二十八歲,巢民為四十一歲,而清太祖則猶十四歲之童子,董小宛之年長以倍,謂有入宮邀寵之理乎?
這一詰問,似乎言之有理;但要知道,並非董小宛一離冒家即入宮中,中間曾先入"金谷堂",至順治十三年始立為妃,其時世祖為十九歲,他生於正月,亦不妨視作二十歲。清初開國諸君,無論生理、心理皆早熟,世祖親政五年,已有三子,熱戀三十三歲成熟的婦人,就藹理斯的學說來看,是極正常的事。如以年長十餘歲為嫌,而有此念頭長亙於胸中,反倒顯得世祖幼稚了。而況世間畸戀之事,所在多有;如以為董小宛之"邀寵"於世祖為絕不可能,則明朝萬貴妃之於憲宗,復又何說?
心史先生的第二個論據是:
當是時,江南軍事久平,亦無由再有亂離掠奪之事。小宛葬影梅庵旁,墳墓俱在。越數年,陳其年偕巢民往吊,有詩。
此外,又引數家詩賦,"明證其有墓存焉者也"。殊不知影梅庵畔小宛墓,不過遮人耳目的衣冠冢,且闢疆有心喪自埋之意在內容後詳。陳其年作此詩絕非"越數年",而為初到水繪園時;尚未獲悉其中隱微,故有吊墓之語。大約端敬薨後,始盡知其事,於是有《讀史有感》第二首及《水繪園雜詩》第一首,道破真相。後者尤為詳確的證據,其重要性更過於梅村十絕、芝麓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