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幻的意境,我們就會從這個事實中得到某種啟發了。在當今的世界裡,純藝術只能從那些最為頑強的心靈中產生,晨霜般的藝術境界也只能在充滿了陰謀的搏鬥中顯現。
《旗杆在握》這一篇揭示的是人生表演(或藝術表演)的真相。“我”在表演前反覆地構想過那一天的輝煌場面和自己的體面與漂亮的動作,但當表演實實在在地開始之時,“我”立刻陷入了不可逆轉的屈辱與羞愧的境地——“我”手中的紅旗竟被同伴搶走,“我”只能心懷鬼胎地躲在旗海之中,舉著一根光禿禿的旗杆遊行。噩夢並沒有到此結束,接下來“我”的可恥的偽裝還遭到了徹底的揭露。工宣隊長當著所有的人訓斥“我”,指出“我”是多麼的卑劣,多麼的不配進行某種崇高的理想的追求。“我”臉面喪盡,恨不得地上有個洞鑽進去。結局是“我”作為演員的資格被徹底否決。
藝術是什麼?藝術就是既表演天堂,也表演地獄。人在現實中的屈辱、惡劣和陰暗得到再現,並透過表演來證實崇高理想的存在,達到既釋放生命力,又提高人性檔次的終極目標。藝術家在表演前往往並不知道其表演的深邃內涵(大多數人自發地進行了表演之後仍不清楚),表演將藝術家帶入存在的真實境界,那就是所有根基全部被抽空的、極其尷尬的懸置境界——如文中手執光禿禿的旗杆的“我”。然後“我”便在不斷湧來的自我意識中懺悔。實際上,在工宣隊長取消“我”的資格之前,“我”自己已經徹底否定了自己的身份,他只不過是作為鐵面無私的法官說出這一判決罷了。這大概就是赤身裸體面對上帝(法官)的場面吧。不剝光了衣服,是無法進行真正的靈魂表演的。藝術家用自己那充滿屈辱和羞愧的演出,樹立了英雄主義的形象。
《裝扮成火焰的人》這一篇描繪出了一幅純美的圖畫:“敵人”眼中那美麗的、在灌木叢上跳躍的火焰,著火後仍然一動不動計程車兵,實在是同《聖經》中先知眼裡的彩虹相比毫不遜色。而這道風景,卻是人用身體構成的,其氛圍同但丁的《煉獄》完全一致。為達到最為純粹的、與死亡接軌的生存形式,藝術家在烈火中展現自己那充滿尊嚴的軀體,決不挪動一步,這種姿態是終極之美的風景的構成,也是崇高的精神的形式,所以“士兵最終被燒死,他在臨終前還要告誡:‘我死後,身軀千萬不要亂動’”(6)——形式感是精神體驗中的一切。彩虹裡當然有陰影與雜質,身體本身就是火焰中的陰影與雜質,但火焰已將靈性賦與了肉體,因此黑暗的肉體成了光的燃料。藝術家決不離開畫面,他要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