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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第164、165頁
“有人對我說,現在每年在每一次萊比錫博覽會上要收取10古爾登,就是說每一百收取30。有人還加上瑙堡集市,因此,每一百要收取40,是否只是這樣,我不知道。豈有此理,這樣下去怎麼得了?……現在,在萊比錫,一個有100佛羅倫的人,每年可以收取40,這等於每年吃掉一個農民或市民。如果他有1000佛羅倫,每年就會收取400,這等於每年吃掉一個騎士或一個富有的貴族。如果他有10000佛羅倫,每年就會收取4000,這等於每年吃掉一個富有的伯爵。如果他有100000佛羅倫這是大商人必須具有的,每年就會收取40000,這等於每年吃掉一個富有的國君。如果他有1000000佛羅倫,每年就會收取400000,這等於每年吃掉一個大的國王。為此,他不必拿他的身體或商品去冒險,也不必勞動,只是坐在爐邊,烤蘋果吃。所以,一個強盜坐在家裡,可以在十年內吃掉整個世界。”引自1540年出版的《給牧師們的諭示:講道時要反對高利貸》。《路德全集》1589年維登堡版第6冊[第312頁]
“十五年前我已經寫過反對高利貸的文章,因為那時高利貸勢力已經很大,我不抱任何改善的希望。從那時起,高利貸的身價高了,它已不願被看作是醜惡、罪行或恥辱,而是讓人作為純粹的美德和榮譽來歌頌,好象它給了人民偉大的愛和基督教的服務似的。既然恥辱已經變為榮譽,醜惡已經變為美德,那還有什麼辦法呢?”《給牧師們的諭示:講道時要反對高利貸》1540年維登堡版
“猶太人,倫巴第人,高利貸者,吸血者,是我國最早的銀行家,是我國原始的金融業者。他們這種人簡直可以說是不顧廉恥……後來,倫敦的金匠加入了他們的行列。整個說來……我國最早的銀行家……是一夥很壞的人,他們是貪得無厭的高利貸者,是鐵石心腸的吸血鬼。”丹·哈德卡斯耳《銀行和銀行家》1843年倫敦第2版第19、20頁
“因此,威尼斯<設立一家銀行>的先例,很快就有人模仿;一切沿海的城市,總之,一切因獨立和商業而著名的城市,都設立了它們的最早的銀行。這些城市的船舶的往返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所以不可避免地產生給予貸款的習慣。美洲的發現和隨後同美洲進行的通商使這種習慣進一步發展了。<這是主要點。>船舶運貨,需要鉅額貸款,在古代雅典和希臘已經是這樣了。1308年,漢薩城市布魯治已經有一個保險公司。”馬·奧日埃《論公共信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