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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李珊專訪的播出,有越來越多的離婚訴訟找到了李珊律師,清一色的是女性委託人,有的呢是不想離婚處於被動應訴的角色、有的呢是積極主張離婚處於原告的角色、還有的呢是同意離婚但是不同意撫養孩子!而即使同意撫養孩子,卻從一個母親的口中說出了…真的是顛覆了李珊的三觀!
“李律師在嗎?”有一天李珊剛走出律所所屬樓層的電梯口,就從一個打扮地異常妖豔的女性口中聽到了這句話,只見前臺人員剛要回復,就看到李珊走了過來,忙伸手朝向李珊,面對這個女性說道:“這位就是我們所的李珊律師,你有……”
只見前臺還沒有說完,眼前的女性“嗖”地一下就竄到了李珊的面前,“李珊律師,你可一定要幫幫我啊!”李珊看著眼前這個妝容精緻、穿衣打扮用心、指甲也是五顏六色的女性,覺得她看起來不像是遇到難處的人啊?那得是什麼樣的“難處”能讓她如此地容光煥發呢!李珊也很想知道。於是,李珊對該名女性說:“我是公正律所李珊律師。您找我是要做法律諮詢還是案件代理?”
“我找你是做案件代理。”
“您怎麼稱呼?”
“我姓楊!”
“楊女士,您好,那您請跟我到這邊來,我們進行一次交談。還請您詳細地和我說一下,您需要代理的是什麼型別的案子?”說著,李珊為楊女士指了前往接待室的路。
二人邊走,李珊邊問,
“離婚案件。”
“您是原告方?”
“離婚是我前夫提出的,不是我。”楊女士說的是很輕巧,絲毫沒有難過之情流露。
李珊邊走邊想,按常理來說女方沒有主動提出離婚,現在怎麼說都應該有些難過吧,可是看楊女士也不太像啊?於是李珊繼續問道:“楊女士關於離婚有什麼看法?”“請坐”隨著李珊的問話,他們二人已經走進了一間李珊常用的接待室。二人落座後,楊女士接著說道:“我同意離婚。”
聽到楊女士的此話,李珊更詫異了,離婚案件中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的話,是沒有爭議的,完全可以調解結案或者根本就不需要到法院來,直接可以在民政局視窗換證。除非…
“那楊女士現在是對離婚之後的婚內財產分配存在異議嗎?”一般的離婚案件中,如果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那麼能夠成為離婚攔阻的一件事兒就只可能是“分財產”!
“還財產呢?他根本就沒什麼財產?”楊女士完全以一副不屑的口吻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