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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他們可以選擇賣給公司,也可以選擇在出點錢轉換成股份持有,然後去市場上變現。
如果是金融的話,方洪完全可以用期權池激勵員工,約定三年後上市,發行價如果10塊,只需要5塊就可以買公司股票。
然後他們是持有還是變現,那就隨便,相當於方洪不僅留住了人才,還有了錢,啥都不用出,只需要把公司發展起來就行。
如果他不上市的話,肯定要公司收回期權股才行,保障員工利益。
不過這也是一種風險,如果你公司倒閉了,或者上不了市,那員工手上的期權股怎麼辦?
「如果我不上市的話,這東西是我自己定價,自己想往期權池裡放多少股就放多少股嗎?」方洪問道。
「不上市的話,可以這麼操作,但還是要根據你公司規模來,你不可能10億的公司,你搞百億的期權池吧,人家也不相信你不是,信心很重要。」舅舅道。
這種完全就是不切實際的畫大餅,有的還讓員工自己買,但公司半死不活的,員工肯定不買呀。
這相當於對一個公司的信心。
「且還要根據你公司的營收來,保證你有足夠的資金去收回期權池裡的股,如果你實在不會,可以找第三方評估機構來給你設計一套期權池。」
舅舅再次說道:「其實這東西說的簡單點,只要你能保證期權股的員工變現賺錢,就是最好的制度設計。」
有些公司設計的期權股完美無敵,但公司發展不及預期,營收不好,要到時間變現了,卻拿不出錢來,那有什麼用。
所以這玩意只要能保證員工拿到期權後變現賺錢就行,誰管你怎麼弄。
方洪大概明白了,這種方式就適合創業公司,給員工的一種激勵,一種歸屬感,留住他們的方式,吸引人的方法。
當時玉兔這麼設計就好了,能惠及更多的人。
他把玉兔分錢模式設計複雜了,如果直接往期權池裡放1億股,想買的可以1塊錢買。
1塊錢就是意思下,只能內部人買,畢竟當時玉兔已經很賺錢了,誰都知道1塊錢穩賺的。
一年後給他們一股漲到2塊收回這樣,漲多高看公司有多賺錢,且每人最高只能買一百萬股,這樣最少能惠及一百個人。
當然高層是不能買的,只能中層或有一定技術的技術人員。
這樣設計就好多了,能讓更多人賺錢,他那樣設計惠及的人太少,且並不利於發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