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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她家窮,買不起新筆,這支舊筆還是別人給的。
現在他把那支新筆遞給她,問:“喜歡不喜歡這支筆?”
靜秋拿起那支筆,是支很漂亮的金星鋼筆,太漂亮了,簡直叫人捨不得往裡面灌墨水。她想收下這支筆,付錢給他,但她沒錢,這次下鄉預付的伙食費還是她媽媽問人借的,所以她把筆還給他:“我不要,我的筆還能寫。”
“為什麼不要?你不喜歡?”他好像有點著急,“我買的時候就在想,也許你不喜歡黑色的,但是這種樣子的,沒別的顏色。我覺得這種好,筆尖細細的,你寫的字秀氣,用這種細筆尖好——”他解釋了一會,說,“你先用這支,我下次再給你買好看一點的——”
“別——別,我不是嫌筆不好,是太——好了,很貴吧?”
他彷彿舒了口氣:“不貴,你喜歡就好。灌點墨水試一下?”他說著,就拿過墨水瓶,灌了墨水。他寫字的時候,總愛在落筆前握著筆輕輕晃動一會,好像在想問題一樣,然後就開始刷刷地寫。
他在她本子上寫了一首詩,大意是說,從我遇見你的那一天起,我就在心裡懇求你,如果生活是一條單行道,就請你從此走在我的前面,讓我時時可以看見你;如果生活是一條雙行道,就請你讓我牽著你的手,穿行在茫茫人海里,永遠不會走丟。
她很喜歡這首詩,就問他:“這是誰的詩?”
“我亂寫的,算不上詩,想到什麼就寫下了。”
那天,他一定要她收下那支筆,說如果她不肯收,他只好送到她組裡去,告訴他們這是他為教改作的貢獻,專門送給靜秋寫村史的。靜秋怕他真的跑到組裡去,搞得人人都知道,只好收下了,許諾說等以後掙了錢,就還錢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