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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問題需要宣告,進京來求情的大多是公款消費,各地的監察單位也應該把這一點放到監察內容之中。求情大多是為保官,這該算作是一個什麼性質的腐敗,我想將來不久,哪個地方處理它這麼三四起,進京的隊伍也能消停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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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機房裡,拍到一張這樣懊喪的照片,看得出是片子沒透過,但短暫的灰心之後,很快就明白一個道理:太陽在明天會照常升起,而今天並不是世界末日。
電視臺這邊嚴格把關,讓求情的不好使;某些領導自重一些,不把求情電話打到電視臺;當地監察部門處理一些公款保官的行為;電視臺在適當時機也曝光幾起進京求情的事兒……相信齊抓共管齊頭並進,電視臺門口求情的隊伍會短一點兒少一點兒。
五、問:你們的很多節目一播出,當地的領導便拍案而起,一番批示和督促,問題便得到解決,你怎麼看待這種領匯出面問題才得以解決的方式?
答:首先是感謝,其次是希望將來問題的解決不必再麻煩領匯出面。
1998年3月份,由於要製作《焦點訪談》開播四週年特別節目《再聚焦》,因此追蹤了好多以前播出節目的結果,還真像您說的,很多節目播出以後,省委書記、省長立即作出批示,很快的時間裡,問題解決了。為了讓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有的省區還決定:把《焦點訪談》這一期節目在該省電視臺連續播出幾天。另外,還有的省領導在看過《焦點訪談》對該省某一事件的曝光之後,第二天就趕往事發現場,問題也自然得到解決。
當然要首先感謝這些領導,一來解決了具體問題,二來他們的批示和趕往現場本身就是對輿論監督的尊重和支援,第三要感謝他們眼裡裝不下沙子般看見問題就要解決的工作態度。可是如果慢慢地各種媒介都把解決問題的希望寄託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上那就大錯特錯。
從更長遠的角度來看,輿論監督的一個目標正是人治理念的淡化,政府的官員也不該如救火隊員一般盯著媒介,而是能騰出更多的時間去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情,而一個又一個事情的解決都該由法律由規章制度來完成。任何一件事情之所以被曝光,不外乎是違反了法律或相應法規,那麼事情既已敗露,法律和規章制度就應該顯現尊嚴,違法者必然得到相應處罰,而不必非得等到領導發話之後才開始行使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