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事 (第4/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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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眼裡還蘊滿淚珠。
他在商場上的經歷,進展得很順利,本來他還想到大城鎮去磨鍊兩三年,但不久後,他已成為他伯母店裡不可或缺的助手,他伯母不放他離開。將來,他是該店的繼承人,可以保證他一生表面的幸福,但他心靈的憧憬則不如此,儘管他秋波頻送,儘管他裝得彬彬有禮,但在一般小姐,尤其是美麗女性的心目中,他不過是個滑稽人物而已。在連遭失意之餘,他幾乎對任何女孩子都表中意,只要有小姐對他稍微有所表示,他都願意將她迎娶過來。但依舊沒有一個這樣的小姐闖進來。雖然他的恭維詞彙已逐漸洗練,漂亮衣服也愈來愈多。
只有一個例外情形,但他幾乎是毫無所覺。有一個名叫琪夏西·波蕾的小姐,對他總是非常親切,對他的事情似乎很關心。當然她長得並不美,也不年輕,年齡大他兩三歲,可是非常忠厚純樸。此外,她出身在一個富裕的手織加工家庭,居家勤勞,頗得鄰里的讚揚。街上邂逅,王格爾德跟她打招呼時,她必定很親切誠摯地回答,來到店裡,也是很溫文和氣,毫不矯飾,使他應付起來毫不費力。而她,卻把他的那一套商人的親切款待,當做他的真情。總之,在王格爾德看到她時,只是不覺討厭,除此外,對她根本沒有過一點兒綺念。她離開店裡時,不會使他惘然若失,她不過是少數不放在他腦海中的未婚少女之一。
有時,他把希望寄託在新買的高階皮鞋上,冀圖引起女孩子的注意,有時寄託在美觀大方的圍巾上,對他那逐漸伸長的鬍子更是珍惜無比,最後,他還從一個行腳商人手裡購得一隻鑲著大貓眼石的金戒指。那年,他是27歲。
但一直到30歲,他依然帶著滿懷的憧憬,在婚姻生活港口的遙遠處,圍繞逡巡。母親和伯母認為大有加以過問促使事情進展的必要。於是他那已達高齡的伯母,在談話中就透露出,她希望在她還活著的時候把店務移交給侄子,但也希望他能順利地找個鎮上的女孩子結婚。這正和他母親的心意不謀而合。兩老協商的結果,一致認為最好讓孩子去參加社團一類的組織,俾能學些和女性交際的事情。他母親知道愛子非常喜愛歌唱,所以,話中隱隱暗示,要他申請參加歌唱會。
儘管王格爾德厭煩社交應酬,但原則上也同意這個意見,但他提議說,他比較喜歡屬於嚴肅方面的音樂,希望能參加聖歌班。其實,真正的理由是瑪格麗特·迪爾蘭也是聖歌班的一員。她是從前王格爾德受僱見習時老闆的千金,大約在二十歲左右,是個非常美麗又活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