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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在說:“染頭髮也不記。”
我勉為其難地抬了眼睛,告訴他:“我抓你是因為你遲到。”
他撇撇嘴,把花了十分鐘憋出來的標題劃了,換一行重新開始寫。
不出五分鐘,他又叫我:“楊平生,再跟你說個秘密。”
他湊近了,我發現他好像塗了唇彩,這個發現導致他接下來說的話我用了一分鐘才辨明意思。
他說:“我打耳洞了。”
在我把視線從他嘴挪到眼睛上時,他抬手撩開了兩邊的頭髮。一邊一個圓形耳釘,碘伏消毒的痕跡還在。
我把單詞本合上,往前挪凳子,盯著問他:“剛打?”
他點頭,抿著嘴唇看我。我抬手捏住了他左邊的耳垂,我真沒用力,但是他眼睛裡一下子就有水光了。
他說:“疼。”
但是他又沒躲,我哪知道真疼假疼。
我又等了兩秒才放開,低頭把手裡的單詞本開啟了。他問我:“我演出你去不去?”
聽他聲音好像是真疼了。
我說:“不去。”
手裡的單詞背到了burning。
那天我真沒去,雖然後來去看了幾次他練習和彩排,但真的第一次去看演出還是在我二十歲的時候。
說起來慚愧,我那時候有女朋友。
他是高三畢業那年和我表白的,其實我早就知道,我什麼都懂,所謂學習好的人情商低那都是騙人的。也可能是他表現得太明顯了。
總之交女朋友是為了堵他的嘴。表白堵不住,拒絕堵不住,連線吻都堵不住,那我只能靠別人堵了。
他專門坐著火車來了我學校一趟,就是為了跟我吵架。
架是在食堂門口吵的。那天天陰,快下雪了,他已經夠高了,還穿了件他穿都寬鬆的連帽毛衫,拖地長褲,馬丁靴,全身是黑的,頭髮是白的,不顯眼都難。
可偏偏我就沒看見他,可能是因為我著急去給女朋友送雨傘。
他直接拽著我領子把我拽進了食堂邊的小巷。
架吵完,他又哭了,他都快長到一米九了,性子還跟高中時一個樣。但現在的我沒有校服脫給他擦眼淚了。
我跟他說學校西門外的長途車最晚一班到八點,你再不走,今天就只能在中關村南大街上湊合了。
我不知道他最後走沒走成,但是我們裝模作樣冷戰一個月後,他的演出票寄給了我,還寄了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