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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他走後三天我就和女朋友分手了,所以我自己去的,這次我又遲到了。
音樂現場都是站著的,我擠進去的時候只有二樓有空位了,我撒謊加道謝,和看臺上的小姑娘換了位置,擠到前面。
柳江第一眼就看到我了。
可能舞臺這種東西本來就有濾鏡加持,他站在邊緣,做他的貝斯手,誰說貝斯手在樂隊裡不顯眼?
雖然他的站位怎麼數都不是C位,但我覺得在場的人除了他看不見別人,而他,除了我也看不見別人。
我站的位置高,他仰頭看我,這感覺挺像是那次遲到與抓遲到的人,只不過是顛倒過來的。
他今天比那天還好看。
他的耳洞多到我都數不清了,我也記不得我有沒有都摸過,只記得他的唇環硌過我的嘴,還有他的舌釘。
奏樂的間隙,他的手從貝斯上拿開,食指指向我,眼睛笑得眯起來了。我身後的小姑娘都快把我耳朵喊聾了。
你看我就說吧,這裡每個人都是來看柳江的。
後來呢?
雖然不願意這麼說,但是我對柳江的記憶到此為止了。
我們後來又吵架了,然後繼續冷戰,反正就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吧。總之柳江自那之後就消失了,再也沒聯絡過我。
二十二歲,我順利從中關村南大街上那所名牌大學畢業了。
我留在我實習過的遊戲公司做研發,那是家大廠,同齡人有,引路人也有,前途無限。
二十四歲,我做了團隊leader,開始參與研發遊戲公司推出的全息網路專案。
這聽起來是不是一個欣欣向榮的開始?
剛畢業兩年就開始帶領團隊,接下來就可以一路升到經理,奔向主管,爭奪CEO,腳踹管理層,生活圍繞著房子車子、會員制商店和高價度假區——好像一切都和柳江沒什麼關係了。
但這不是我要講的故事,也不我想過的未來。
我要講的,是關於我怎麼再次見到柳江的故事。
【作者有話說】
前三萬字連更,後面隨榜更,這本大綱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