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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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我發現她很好心地簽了一張紙,把她的錢都留給我了,然後德雷克一家就來找我,說我不應該擁有這些錢。他們說了很多難聽的話。他們說我不正當施壓。還有更難聽的話,越來越難聽。他們說我自己寫的那份遺囑。胡說八道。她寫的,她親筆寫的。那時候她讓我離開房間,把清潔女工還有園丁吉姆叫過去了。她說他們得在上面簽字,我不能籤。因為我會得到那筆錢。為什麼我不能得到那筆錢?為什麼我的生命裡就不能有一些幸運,有一些幸福?我知道這件事後還計劃去做很多事,那些計劃是那麼美妙。”
“我毫不懷疑,是的,我毫不懷疑。”
“為什麼我不能有計劃?為什麼我不能高興?我將會很幸福很富有,擁有我想要的一切。我做錯什麼了?沒有,沒有,我告訴您,我什麼都沒做錯。”
“我向你解釋過了。”富勒頓先生說。
“都是謊話。您覺得我在說謊。您說我自己寫的那份遺囑。不是我寫的。是她寫的。沒人能改變這一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富勒頓先生說,“現在聽著,別再抱怨了,聽我說。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經常讓你儘量模仿她的筆跡寫信,是真的吧?那是因為她還保留著維多利亞時期的老傳統,認為用打字機給朋友或者親密的人寫信是不禮貌的。現在沒人關心信是手寫的還是列印的了,但是對盧埃林-史密斯夫人來說那就是無禮。你能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吧?”
“是的,我明白。她也是這麼要求我的。‘哦,奧爾加,’她說,‘按我剛才讓你速記下來的話給這四封信回信,但是你得用手寫,寫得越像我的字越好。’她讓我練習她的筆跡,注意她的筆畫是怎麼寫的。‘只要和我的筆跡有些像,’她說,‘就可以了,然後你可以簽上我的名字。我不希望人們覺得我自己連字都寫不了了。儘管,你知道,我手腕的風溼越來越嚴重,但是我不想用打字機打私人信件。’”
“你可以用你的字型回信,”富勒頓先生說,“然後在後面註明‘秘書代寫’之類的。”
“她不讓我那麼做。她希望人們認為那就是她親筆寫的。”
這一點,富勒頓先生想,很可能是真的。很像盧埃林-史密斯夫人的風格。她總是非常不滿一些事實:她不能再做以前做的事兒了,不能像以前那樣走遠路或者爬山了,不能用手做一些特定的動作,尤其是右手。她希望能說:“我非常健康,非常好,如果我想做,沒什麼我做不了的。”是的,奧爾加剛才告訴他的絕對是真的,而正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