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5/5頁)
阿加莎·克里斯蒂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的做,那就是說謊,是假話。她寫的那份遺囑。她寫在那兒的。他們在那兒簽字的時候她讓我離開房間了。”
“證據都對你不利,你知道的。有人會說盧埃林-史密斯夫人有時候根本不知道自己籤的是什麼。她有各種不同的檔案,她有時候根本不讀她面前放的是什麼。”
“好吧,那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說的是什麼了。”
“我親愛的孩子,”富勒頓先生說,“對你最有利的只有兩個事實,一是你是初犯,二是你是外國人,對英語並不精通。這樣的話你可以被從輕發落——或者你可以,真的,緩刑察看。”
“哦,措辭。只是措辭不同而已。我會被關進監獄,永遠出不來了。”
“你是在胡思亂想。”富勒頓先生說。
“那我還不如逃跑,如果我跑了,藏起來,就沒有人能找得到我了。”
“一旦發出了逮捕令,你就會被找到的。”
“如果我夠快的話就不會。如果我現在馬上就走,如果有人幫我,我就能離開,離開英國。坐船或者坐飛機。我可以找人偽造通行證或者護照或者需要的任何東西。有人會幫我,我有朋友。有喜歡我的人,有人會幫我消失。這就是我需要的。我可以戴上假髮,或者拄著柺棍兒走路。”
“聽著,”富勒頓先生當時說很有威信地說,“我為你難過,我會給你推薦一位律師,他會盡全力幫助你。你不能希望借消失了事。那都是孩子話。”
“我有足夠的錢。我攢錢了。”然後她接著說,“您已經盡力幫我了,是的,我相信。但是您不會做任何事情,因為法律——法律。但是有人會幫我。有人會。我會去一個沒有人能找到我的地方。”
富勒頓先生想,果然沒有人再找到她。他很好奇——是的,他非常好奇——她現在哪兒,或者可能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