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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律法,向來都是刑部用來包庇同黨的,什麼時候被人用在自己身上過?
李慕看著刑部郎中,問道:“有問題嗎?”
刑部郎中沒有開口。
他不能否認李慕,因為否認李慕就是否認他自己。
幾個時辰之前,他還在朝堂上,力證代罪銀的於國有利,不是某些黨派謀私的工具,他此刻若是不允許李慕用代罪銀,恐怕內衛會立刻坐實他以權謀私,那樣他就完了。
刑部郎中搖了搖頭,說道:“沒有問題。”
李慕道:“沒問題的話,我就先回去了,下次見……”
魏鵬一直站在旁邊看著,此刻再也忍不住,指著李慕,質問刑部郎中道:“就這麼讓他走了嗎?”
刑部郎中黑著臉道:“依照律法,他交了銀子,就能抵罪。”
魏鵬怒罵道:“這是哪個蠢貨制定的狗屁律法,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本來一隻腳已經走出刑部大堂的李慕,邁出去的那隻腳又收了回來。
他轉身走回來,看著刑部郎中,問道:“你聽到了嗎?”
刑部郎中扶著額頭,搖頭道:“我什麼也沒聽到。”
“我聽到了。”李慕指著魏鵬,說道:“他剛才說是哪個蠢貨制定的狗屁律法,代罪銀法,是先帝制定的,辱罵先帝,乃大不敬之罪,依律當責百杖……”
大不敬,指的是對君主的不尊敬,不敬大周曆代君主,都是大不敬。
這條罪名,下不懲治,上不封頂,小的時候很小,大的時候很大。
若是君主賢明,可能一笑置之,若是一個小肚雞腸的皇帝,只憑借這條罪名,就能判處斬決。
大不敬,在大周律中,需責百杖。
這一百杖下去,有的人第二天就能下床,有的人當場就會斃命,具體的情況,要看判罰官員的意思,是死是活,都在律法允許之內。
魏鵬聞言面色大變,說道:“我不知道這是先帝制定的,我願意以銀代罪……”
刑部郎中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道:“殺人放火,忤逆犯上,大不敬之罪,不在代罪之列。”
當初代罪銀一出,國庫是短時間內充裕了不少,但國內也亂象四起,民怨沸騰,後來先帝又讓刑部對此律做了修改,許多重罪排除在代罪之外,而大不敬,從來就不在以銀代罪之列。
李慕瞥了瞥魏鵬,問刑部郎中道:“此人辱罵先帝,犯了大不敬之罪,當杖責一百,是在你這裡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