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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腎臟,不過要先到醫院做一些精密的比對,如果找到了買主,我就走運了。
“你該不會真的把腎賣掉了吧?”跳跳瞪大眼睛。
“當然沒有,因為第二個男人出現了。”我掀開我的衣服,肚皮上可沒手術痕跡。
第二個男人也沒什麼好心眼。
他請我幫忙跑腿,其實就是叫我在毒販跟毒蟲間交易摻了一大堆奶粉的劣質毒品,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了也只能自認倒黴,毒販則安全在幕後操作一切。
我猜我沒有什麼選擇餘地。
就這麼居中跑腿了幾次以後,其實前後也不到兩個禮拜,有一天傍晚我送一包白粉到一個客戶家裡時,看見他死在一張破爛沙發上。
他不是吸毒過量死的,而是舉槍自盡死的,他的手指上還勾著一把左輪手槍。
不是專家也看得出來他才死不久,因為血的氣味還很腥鹹,沒發臭,蒼蠅也只有區區一隻在他的嘴角邊巡視待會要下蛋的好位置。
我對這位忠實客戶為什麼把自己的腦袋轟掉毫無興趣,或許是/~文/可笑的幻覺/~人/或許是想用最激/~書/烈的方式戒/~屋/毒,都幹我個屁事。但我覺得他開槍的角度很有問題,瞧他腦袋炸掉的窟窿大小,我打賭他一定沒有第一時間魂飛魄散,但也沒力氣再多扣一次扳機矯正錯誤。慘。
在那個恐怖的自殺現場,我並沒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覺,我甚至還大著膽子研究那悲慘的破洞,也好好看了一下那把槍。嗯,槍裡面還剩下三顆子彈。
這三顆子彈改變了我接下來的人生。
“你拿去殺人了?”
“差不多,不過是有人跑過來讓我殺。”
跑來讓我殺的人,是一個晚了我五分鐘開門的警察。
我猜那個警察只是單純來找我那位忠實客戶的麻煩,定時勒索點錢之類的吧?我不知道,說不定我那位忠實客戶之所以自殺也跟那個警察有關?我也不知道。
但不管怎樣,那個警察顯然以為手裡正拿著槍的我剛剛把他的優質勒索物件給幹掉,氣氛一下子變得很緊張。那警察大聲命令我把手上的槍放在地上,雙手舉高……我是白痴才照做,他一定是想趁機把我幹掉,然後把偵破這個殺人搶劫案的功勞記在他自己頭上。
那個警察很緊張,一直在那邊大吼大叫,見鬼了我自己也緊張得要命,差點就尿出來了。幸好那個警察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就是拔出他掛在腰上的手槍,對我開了第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