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面子 四 面具、角色、戲劇性 (第4/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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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能不但生命沒有保障,而且會“死無葬身之地”。要知道,就連死者的埋葬和靈魂的安頓,也都是必須按照“圖騰系統”來操作的。沒有標誌身份歸屬的“面子”,死了以後,便只能去做孤魂野鬼。
由此可見,丟失面子,將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事實上,在原始時代,對於那些犯下為本部落眾人所不齒罪行通姦、通敵等的人,懲處的辦法之一,就是剝奪其面具。失去了這一“面子”,也就失去了與自己人交往的工具,當然也就“沒臉見人”,只能自個兒跑開,到不見人煙的地方去自生自滅。這種懲罰,有時比判處極刑還可怕。久而久之,這種恐懼感就轉化為羞恥感,視丟失面子為可恥,進而又把一切可恥之事視為“丟臉”。
面子既然原本是“面具”,則它也就同時是“角色”,或者說是角色的標誌。角色有主有次,面子也就有大有小。但即便跑龍套,也是角色,也要有面子。面子就像京劇中的臉譜,標識著每個人在社會生活的舞臺上擔任和扮演的角色。事實上,臉譜面子都來源於面具,只不過用在戲臺上的叫臉譜,用在生活中的叫面子,作用卻都是一樣的,合起來便叫“臉面”臉譜和麵子。所以,一個人,如果自認為頗有臉面,覺得自己的面子又大又光鮮,深怕別人“看不見”或“看不起”,多半就會故意“擺譜”。擺譜也就是把臉譜特地擺出來給人看,和京劇中“亮相”的作用差不多。
其實,重要的不是“擺譜”,而是“識譜”,也就是要知道自己有什麼樣的面子,扮演的是什麼角色,應該如何面對觀眾和其他人物。如果弄不清,或者演不好,那就會“角色錯位”,當然也就“對不起”了。比如君是一種角色,臣也是一種角色,父是一種角色,子也是一種角色。好的社會政治秩序,依照孔子的說法,是應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按所司之角色行事。如果“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那就非丟面子不可。嚴重一點,如宋靈公、楚成王,還會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