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面子 二 面子丟失之後 (第7/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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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大家都是兄弟,不要傷了和氣。於是,雙方收兵,握手言歡,盡釋前嫌,結為兄弟,一起去吃酒,或去幹“替天行道”的勾當。
所以,說到底,和事佬之所以能夠和事,起著關鍵作用的還是面子。因為一個“有臉面”的和事佬來講和,這本身就是“賞臉”的事,不能“給臉不要臉”。這時,哪怕心中不服,有氣,憋屈,但,不看僧面看佛面,也只好不再計較。就說孫悟空,取經路上受了多少委屈多少氣?可是觀音菩薩出面了,打著如來佛祖的旗號說好話,也就只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仍忍辱負重地保護那“對敵慈悲對友刁”的蠢和尚去西天。一身是膽打遍天下無敵手的齊天大聖尚且如此,何況我輩芸芸眾生?
更何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的某一方仍不肯善罷甘休,那就不但是自己“不要臉”,而且是不肯給那位“頭面人物”以面子了。這時,他就必須承擔和那位極有面子的和事佬“翻臉”的風險,也必須承擔敵方由一股力量變成兩股力量的風險。因為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和事佬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其施加給不肯“買賬”者的報復,往往會數倍於原先的敵方,所以一般都不肯冒這種風險。相反,如果和事佬面子極大,則他的“出面”,本身就是極大的面子。“某某也出面為我主持公道呢!”“連某某也被驚動了呢!”這本身就是引以為榮的事,不但能夠扳本,而且可能還有“紅利”。
當然,鬥也好,比也好,和也好,都是強者的事。倘若是弱者,便只有任人欺凌,如祥林嫂;或者向更弱的弱者去實施“他補”,如阿Q。阿Q是一個很要面子,又沒有絲毫條件和能力獲得面子的人。但凡這一類人,對於自己和他人面子的比例,從來就是估計錯誤的。阿Q因為自己沒有鬍子,便覺得有資格看不起王胡,結果是捱了王胡的打,面子和裡子一起丟光;因為自己尚有辮子,又覺得有資格看不起假洋鬼子,結果又捱了假洋鬼子的打,面子和裡子同樣一起丟光。最後只好去欺負小尼姑。欺負小尼姑,原來是極丟臉的事,而阿Q竟以為大有面子,就因為能夠博得酒店裡閒人們的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