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竹林七賢 (第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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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公元223年-262年,一作公元224年-263年),字叔夜,譙郡銍人,是魏晉時期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音樂家,與魏晉名士阮籍、山濤、向秀、劉伶、王戎及阮咸並稱為“竹林七賢”。以下是對他的具體介紹:
1。生平經歷:
幼年成長:嵇康年幼時,父親嵇昭就去世了,由母親孫氏和哥哥嵇喜等撫養長大。他自幼聰穎,勤奮好學,博覽群書,尤其喜歡讀道家著作《老子》《莊子》。成年後的嵇康身量挺拔,容貌出眾,但並不注重打扮。
婚姻與官職:嵇康二十五六歲時,娶曹魏宗室女為妻,後被授官為中散大夫。不過,他並不熱衷於仕途。
隱居交遊:魏正始十年(249年),司馬氏大權獨攬,嵇康不願歸順,舉家遷到山陽縣隱居。在此期間,他常與阮籍、山濤等竹林名士在竹林中喝酒、縱歌、清談。
被害身亡: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嵇康因好友呂安的案件受到牽連。此前,嵇康曾得罪過司馬昭的心腹鍾會,鍾會趁機向司馬昭進言陷害嵇康,最終嵇康被判處死刑。臨刑前,他神色不變,彈奏了一曲《廣陵散》後從容就戮,年僅四十歲。
2。思想主張:
宇宙觀:吸收了漢人的陰陽五行之說,沿用哲學本體的概念太素,認為太素之後,陰陽兩分,兩者相錯而成五行,由此演化人類萬物,萬物之中又有氣的作用,氣的盛衰推進物的演變。
社會治理:推崇道家清靜無為的政治思想,認為社會應處於君靜於上、臣處於下、群生安逸的狀態,君主不應干擾民眾的生活,強調君、臣、民的和諧關係。
人生處事:主張觸情而行、率真自然,不滿當時崇尚名教的社會環境,認為應該以“是非與公私”的標準來判定一個人的行為是否為善。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否定禮法之士的虛偽,追求清靜無慾的恬淡生活。
3。文學藝術成就:
文學:嵇康的文學創作主要包括詩歌和散文。他的詩今存50餘首,以四言律詩居多。其作品風格峻切而清麗雅潤,具有深刻的思想內涵和獨特的藝術魅力。
音樂:著有音樂理論著作《琴賦》《聲無哀樂論》。在《聲無哀樂論》中,他認為聲音的本質是“和”,合於天地是音樂的最高境界,喜怒哀樂從本質上講是人的情感而非音樂的感情。他還作有《風入松》等琴曲,其《長清》《短清》《長側》《短側》四曲被稱為“嵇氏四弄”,與蔡邕創作的“蔡氏五弄”合稱